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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趣阁 > 作精小少爷下乡后,被村霸宠翻了 > 第14o章

第14o章

    我以为只是客套话,但是这个小家伙却当真了。

    我住校,这个小家伙就隔三差五地来找我,我上课,他就在我的宿舍里头睡觉。

    我问他,为什么不回家?

    他说,你这里好玩儿。

    我不知道我这里到底有什么好玩儿的。

    我不会说话,也不会玩儿,带不了他。

    小郴榕都觉得我木,觉得我没意思,拉着我全寝室的人,散钱让人家陪他打扑克,却独独孤立我。

    可他独独肯睡我的床,会穿我的大拖鞋,会用我喝水的杯子。

    所以我不把他的孤立放在眼里,反倒觉得开心,觉得喜欢他。

    我毕业的时候,小郴榕也长大了一点儿,初具少年模样。

    我喜欢他,一直喜欢他。

    所以在我毕业之后,一点儿旁的想法都没有地,就这样进了郴氏公司。

    郴嵘业曾经还说,他资助这么多的贫困生,就我最知道感恩。

    但他不知道,我在努力工作的背后,心里存了多少阴暗的心思。

    我应该是喜欢男人的,天生的,从郴榕初具少年模样的时候,我就已经知道了这一点儿。

    我没有想过我会跟他在一起,就只顾着喜欢了。

    当我第一次看到那个少年,开始跟各种女人谈“爱”的时候,我也只是失落了一下而已。

    他欢喜他的,我欢喜我的。

    我知道我的演技不算好,但郴榕也确实心大,一直都没有察觉到。

    但郴嵘业却察觉到了,我想我看向郴榕的每一个眼神,他都知道。

    但他知道,我不敢,甚至开始利用这一点。

    我知道,我不在乎,我甚至觉得这样也挺好的,这样的话,我那阴暗的心思有了交换,好像也不怎么见不了光了。

    就只有郴榕不知道。

    如果说这是一场暗恋的长跑的话,我并不觉得辛苦。

    每天都能见到自己喜欢的人,怎么能叫辛苦呢?

    当我把这一场暗恋,告诉郴榕的时候,郴榕就这样躺在我的怀里,挑了一下眉毛,说:“就这样,可真没意思。”

    我笑了,问他:“那你是什么时候喜欢我的?”

    郴榕有一点儿说不上来,而我也有一点儿害怕,生怕他能跟我来一句,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。

    他最爱开玩笑了,我知道,只是有些玩笑我受不了。

    可能是我的样子实在是太过可怜,郴榕硬是咽下要开玩笑的心思,还真认真的想了一下,说:“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,就挺喜欢你的。”

    我不相信。

    郴榕看着我,却又笑了起来,笑的止不住,乐不可支,一个劲儿地说:“真的真的,我骗你干什么!”

    他说的这话实在是不可信,我没办法相信他。

    郴榕可能是真的说不出来,最后就这样叹了一口气,把这件事情给掀了过去。

    郴嵘业一直都不同意我跟郴榕的事情,但只要郴榕愿意跟我在一起,我什么都不会管。

    郴嵘业在工作上压制我,打压我,而我也选了可以说是唯一的一个出路,考了公。

    工作确实稳定了,郴嵘业也确实管不了我,但是工资也确实算不上多。

    郴榕也会出去工作,当保安,当球童,去猫舍,也一直定不下来。

    有时候烦了,他也会抱怨一句这苦逼的生活。

    我有时候是害怕的,只能尽力让自己的职务升了又升,拿回家的钱越来越多。

    但我知道,钱方面,对郴榕来说,确实不够。

    郴榕的那个弟弟也经常过来,没有什么旁的事情,过来就是来挑拨的,想让郴榕回家。

    他一过来,郴榕就会抱着我,假装亲密,仿佛他跟我在一块儿,幸福的不得了。

    池宁不相信,我也不相信。

    因为池宁一走,郴榕就会松开我,然后一个人躺在家里的那一张小沙发上郁闷。

    这件事情,真的折磨了我很久,一年又一年的。

    终于,那一天晚上,我喝了一点儿酒,回到家之后,就这样蹲在郴榕的面前,告诉他:“如果你后悔了的话,你可以回去,我们的关系也可以回到以前那样…”

    我当时说的太煽情了,就像是在演电视剧一样,甚至有一点儿语无伦次的,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什么。

    郴榕先是惊愕,然后就是大笑,笑我是个傻子,还揉我的脸,说我可爱之类的。

    他却笑不出来,好像还哭了,问他:“你到底喜不喜欢我。”

    “喜欢啊,”郴榕搂着我,说的理所当然的,“第一次见面,就喜欢。”

    我不相信,问他:“喜欢我什么?”

    郴榕想了一下,说:“对我好。”

    半个橘子而已,我不相信。

    郴榕见我不信,就捏着我的耳朵,又故作认真地说了一句:“不浪费粮食。”

    不浪费粮食?

    我醉醺醺地想,我要一辈子都不浪费粮食,一辈子都当一个好人。

    第200章 番外:佘赞劲

    我第一次见到他,就喜欢他。

    这是我奶奶说的,我有一点儿记不清了。

    但我觉得,我当时应该没有把他当成一个人来喜欢,而是当成一个新奇的玩意儿喜欢,一个漂亮的小家伙,一见就喜欢的不得了。

    我甚至怀疑,那次在火车站见到林恙的时候,也是因为林恙长得过于好看。

    所以就算是忘了,只要再见一面,就还是喜欢。

    喜欢归喜欢,但毕竟长大了,林恙在我面前,也不再是一个小家伙了。

    我把他当成一个过客来看待,但一开始的时候,却没有想过,我跟他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。

    什么关系呢?

    我想给他做饭吃,挣钱给他花,想看着他,触碰他,想看他因为我而露出的每一个小表情。

    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魔怔了,也实在是想不清楚,自己为什么要做喜欢一个人这么矛盾的事情,然后变得跟一个傻子一样。

    但一看到林恙,我就顾不上想这些问题了。

    当傻子,有当傻子的好处。

    当个傻子,才能这么开心。

    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追求开心,或许也不能说是追求开心,这样解释起来,实在是太过单薄了。

    所以另一个词可能会更合适——幸福。

    幸福是本能,追求林恙,是我的本能。

    本能地,我就是要想尽一切办法,去得到他。

    可是后来我才发现,我已经喜欢上他了,却还从来都没有了去解过他。

    我也终于见识到了,一个看起来这么无害的人,同样也能没心没肺,薄情至此。

    他有时候好像很喜欢我,但是又好像下一刻,我就跟他没有一点的关系。

    我后来才知道,他对任何人,都是如此。

    我走不到他的心里,这一度让我暴躁不已。

    以至于稍微看到一点儿走进他的心里的机会,就会让我在他的前面露出贪婪来。

    林恙应该是察觉到了,所以才会怕我,就像是一只兔子似的,看到一点苗头,就连忙躲到自己窝里。

    他叫他,他不出来,我只能一点儿一点儿地哄,哄他出来,一次又一次。

    也是后来才知道,林恙之所以不能喜欢我,可能就是觉得自己是一只兔子。

    而在他的眼里,我或许是一只老虎,一只狼。

    他能接受一只老虎,一只狼给的好处,但是一只兔子,是不可能爱上一只狼的。

    再大的诱惑,仿佛都无济于事。

    所以,在我朝着他露出爪牙的时候,他就会想着离开。

    这件事情,让我内心的暴躁,一步一步地演变成了痛苦。

    我试着一次又一次地打磨自己的爪牙,露出一个无害的样子来。

    而这样确实有用。

    林恙的心也确实够大的,可以说,只要用点儿心思,别人就能轻而易举地就能再次靠近他。

    但也只是靠近而已…

    我觉得自己根本就走不进他的心里。

    在我的一再经营下,终于,我们还是订了婚,结了婚。

    而直到这个时候,他还从来没有明确地告诉我一次,他喜欢我。

    如今我看着他,已经没有了询问的心思了。

    我渐渐觉得没必要。

    毕竟,不管是因为我的手段,又或者是什么,他不是已经嫁给了我,而不是嫁给,或去娶别人吗?

    所以我对他来说,终究是不一样的,全世界独一无二的那种。

    所以我就心想,他在我身边就好,现在就很好。

    当初,结婚之前,我跟他的爸爸,爷爷,就独断地说,要林恙有一个孩子,当时,甚至没有征求林恙的意见。

    我以为当时林恙是在闹小脾气,以后哄一下就行了,或许他的爸爸跟爷爷也是。

    如今,我们已经结婚五年了。

    再一次提起这件事儿的时候,林恙竟然还是一下子就炸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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