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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章 初出茅庐(12)

    初出茅庐(12)

    在克里斯托弗向朋友吐露这些日子以来的情感问题(?)时,丽莲已经从那份离婚协议带来的细微触动中平复了下来,投入到了圣诞节的准备中。到了圣诞节这天,她起的很早……虽然费比安出版社早就放假了,不用打卡上班,但圣诞节这天要做的事儿还挺多的呢。

    起床第一件事,还没穿衣洗漱,她先翻开了圣诞日历最后一页——有着24扇,或者25扇小门的圣诞日历是圣诞月专用的,一般12月1日起大家每天打开一个小门,可以取出一个小礼物,然后在25日这一天迎接圣诞。

    非常具有仪式感了。

    打开小门,丽莲取出圣诞日历里今天的小礼物,一个颇为精致的金色别针,微笑着放到一边。然后她才穿上柔软舒适的家居服,穿过客厅去洗漱。

    还没进盥洗室,丽莲就看到了自己昨晚的劳动成果,是装饰一新的圣诞风客厅——最主要的装饰是彩纸彩带,不值钱归不值钱,营造气氛却一样不差什么。然后还有圣诞节花环、彩灯、铃铛、圣诞星星、彩球、小型盆栽……这样的装点,甚至堆积,让丽莲的小公寓前所未有地‘满’了起来。

    这也带来了浓厚的家的氛围,毕竟家总是堆得满满的、色彩丰富、挤挤挨挨,这才是有‘人气’。

    当然了,对于圣诞节来说,最重要的还是‘圣诞树’。

    丽莲买的是一颗真圣诞树,而不是金属塑料制品。后者其实比前者还贵,好处是打理方便,每年可重复使用。

    真·圣诞树从圣诞树农场里砍伐,是一株挪威云杉,常青绿色,高5英尺,比丽莲还矮,呈现完美的三角塔形。现在上面已经挂满了彩灯、丝带、漂亮糖纸包裹的点心、玻璃饰品等等,最上方还有一颗摩拉维亚之星,五颜六色,耀目又和谐。

    树底下还放了不少礼物了,都是丽莲这些日子收到的圣诞礼物,包括邮寄来的。她都没有拆,一起堆放在了圣诞树下,准备圣诞节这天再拆,充分享受圣诞节的快乐!

    看到各种色彩缤纷的包装纸包好的礼物,大包小包堆在树下,丽莲有一种特别的满足感。笑了笑后她钻进了盥洗室,飞快洗漱完毕,她就坐到了圣诞树旁的毯子上,开始一个一个拆属于自己的圣诞礼物。

    首先拆的是单独的圣诞贺卡,这个从包装就能看出来。最快速度拆完后,就是真正的礼物了——拆之前丽莲还数了一下,总共有17份。一个圣诞节能收到17份礼物,丽莲还是挺欣慰的,这说明她的人缘还可以嘛!

    虽然来纽约后没参加什么交际,但她依旧结识了不少关系还不错的人,这就很好了!要知道,上辈子的她参加工作后,也没有17个能在她生日时给她送正式生日礼物的人呢!

    这些礼物里什么都有,有大概是从电视购物节目里买的家居神器(话说这类玩意儿在丽莲上辈子时也很流行,大概就是看上去有用,实际小垃圾),有各种杯子盘子,杯子是喝酒的,盘子一般是装饰用的,都是此时常见的礼物。

    另外还有鸡尾酒餐巾、冰块盘等,丽莲说不上是有用,还是没用的精致小玩意儿。要说没用,每一个都有自己的功能;要是有用,这些东西她之前一个没有,好像也没有任何问题?

    最后,所有礼物中,丽莲比较喜欢的有5件。首先是玛丽给她寄来的,是她和她姐姐珍妮弗·华莱士一起合送的一条项链。两个人的预算加起来会多一些,送了她一条挺漂亮的项链——项链的链子细细的,是金子的,底下缀着一颗拇指大小的巴洛克珍珠。

    再然后就是保罗送的丝巾了,真丝的、意大利货,颜色鲜艳,在这个冬天送来了意大利的夏日风情。丽莲一看到这条丝巾,脑海里就自动浮现出了好几种搭配,已经等不及要在春夏使用它了。

    还有卡洛琳送的一对东方风格人偶也不错,这虽然是此时美国非常常见的一种礼物,但卡洛琳送的这对人偶是华夏人物,而且品质很好,做的特别精致,这就很特别了——她显然记得丽莲是个‘东方爱好者’,对华夏尤其着迷,所以投其所好送了这个。

    同为闺蜜,多萝西的礼物就是另一种风格了,她送了丽莲一瓶香水。她还在圣诞贺卡里提到了,这是她之前拍广告展示的商品。虽然不是大牌贵价香水,但香味她觉得很适合丽莲,所以品牌方送的她没用,送给了丽莲。

    丽莲喷了一泵出来,主要是茉莉的香味,然后还能闻出橙花、柠檬、某种木质香,以及其他不太能分辨的味道。确实像多萝西说的,味道很好闻,丽莲也挺喜欢的。

    最后一件丽莲也很喜欢的礼物是她现在的一个邻居送的,两人相处不错,平常进出打招呼外,还经常互相帮对方一个小忙。丽莲之前买圣诞礼物的时候也准备了对方的——所以收到对方明显用过心的圣诞礼物,丽莲还松了口气,还好她也是用心了的。

    邻居的礼物是一副轻薄柔软的小羊皮手套,正适合这个季节使用。

    拆完礼物的丽莲又花了一点儿时间收拾残局,将礼物放好,拆出来的包装压得紧紧的,塞进垃圾袋里放在门口,准备出门的时候再顺手扔掉。

    然后才洗手吃早餐,这顿圣诞早餐吃的挺简单的,是她平常包好的饺子,就在冰箱的冷冻盒里——虽然简单,但绝不简陋,这可是‘家乡的味道’!

    吃完饺子后,丽莲打开了收音机,收听一部自己很喜欢的广播剧。她还一边听剧,一边在房子里热身、做一些简单的舞蹈动作……这辈子她是会跳舞的,所以还挺喜欢这样锻炼身体。尤其是她现在以写作为业,运动量不多,更得找一些方式锻炼了。

    这样等到广播剧播完了,丽莲也出了一些汗。稍微擦一擦后,她就坐在暖气片旁开始读小说,是圣诞节假期前从出版社拿的新书,听说评价很高——丽莲最近计划写长篇小说,多看看受市场欢迎的新书是怎么写的,也是一种学习。

    这本新书是侦探小说,看到一半时丽莲又去吃了个午餐。午餐同样吃的不怎么复杂,一块提前腌渍入味的牛排煎到全熟,然后是一团意面,煮熟后和丽莲平常就做好的、吃时直接用的意面酱拌在一起。牛排也切成块放进去,最后用盘子盛了,一把叉子卷着吃。

    这样吃完后,才是今天的重头戏,准备圣诞大餐!

    虽然是圣诞大餐,却没有印象中标志性的圣诞火鸡、烟熏火腿、圣诞布丁等菜——作为一个华夏人,她上辈子对圣诞大餐的认知基本来自好莱坞电影,所以美国味会很重,而实际每个国家的圣诞大餐传统都不一样。

    比如烤火鸡这道主菜,在德国就会被换成烤鸭,意大利则喜欢用‘意大利饺子’。

    甚至就算是在美国,不同母国的移民在不同地区都会发展出不同的圣诞大餐,说到圣诞大餐就是烤火鸡其实是很刻板印象了。

    丽莲这次准备的圣诞大餐,就是因为她喜欢意大利菜,特意做的意大利裔圣诞大餐‘七鱼宴’——重点是意大利裔,而不是意大利,因为意大利本土的圣诞大餐也不是这个,是移民到美国后发展出来的。

    所谓‘七鱼宴’,顾名思义,就是七种鱼类料理。‘七’在意大利人的宗教上有很重要的意义,‘鱼’也不一般,天主教、新教等都有重要的日子禁食热血动物,肉类只能吃鱼的传统。所以圣诞大餐吃‘七鱼宴’,也不能说是没来由生造的。

    至于‘七鱼宴’是哪七鱼,这个倒没有规定,由厨师自由发挥。

    在餐厅吃的先不说,家庭圣诞大餐的话,这就纯粹丰俭由人了。有钱的话,当然什么贵的海鲜都可以使劲造,不富裕也有很多选择——欧美因为海洋文化和宗教传统,吃海鲜非常常见,市面上从来都不缺少便宜美味的海鲜品种。

    丽莲这一餐算是相对便宜的,也不是为了省钱,而是这些食材她相对熟悉,更有把握处理好。特别贵的那种海鲜,她两辈子都没碰过,这年头要找处理方法和食谱也不容易,还是别麻烦了,反正又不是不好吃。

    蛤蜊奶油意面、清拌虾仁、炸鱼饼、炸鱿鱼圈、烤鱼、海鲜汤,以及唯一称得上‘贵’的清蒸帝王蟹!

    帝王蟹也是唯一中国做法的,和其他意大利风味不太一样——说是中国做法,是因为丽莲上辈子就是这么做的,其实这么简单的清蒸风味,要说是哪个国家的做法也很难。不过拆好螃蟹、舀出蟹黄,用蟹黄调和蛋清蒸的蟹黄芙蓉,确确实实是中国菜。

    一整只帝王蟹拆的很随意,不太讲究外形,整体以方便食用为目的。丽莲甚至没用盘子盛起来,直接把拆好的螃蟹堆在了蒸屉里(唐人街买到的中式蒸屉!),放上姜片和葱,别的什么都不加,直接蒸就好。

    因为这只帝王蟹的品质足够好,也足够新鲜(昨天买的,当时还张牙舞爪的),丽莲甚至没有准备蘸醋。蒸好之后直接空口吃,特别鲜甜!她也是优先吃这只帝王蟹,毕竟‘七鱼宴’其他菜剩菜也没什么,明天也能吃,只有新鲜的清蒸帝王蟹,剩下就太可惜了。

    清蒸帝王蟹吃光,其他再随便品尝品尝味道,这顿圣诞大餐就再也吃不下了。

    “……圣诞大餐我准备了‘七鱼宴’,非常棒!帝王蟹随便烹饪都很美味……意大利菜果然是我的心头好。”圣诞节假期过去,丽莲重新回到费比安出版社上班时,还和卡洛琳聊起了自己的圣诞节,首先感谢了卡洛琳送的陶瓷人偶,然后就说起了自己一个人的圣诞大餐。

    卡洛琳微笑着摇头:“更喜欢意大利菜?真让人意外,难道不是法国菜吗?上次你带的烤牛胸肉太美味了,我还以为你更喜欢、也更擅长法国菜。”

    丽莲经常自带午餐,她的午餐风格很多变。别说意大利菜、法国菜了,还有中国菜、日本菜、墨西哥菜等等呢。当然,这从某种角度来说也相当‘阿美利加’,因为这就是个移民国家,世界民族混合体,什么都能在这里找到。

    卡洛琳之所以会对丽莲有‘更喜欢、更擅长法国菜’这种认知,还是因为丽莲这辈子的姓氏‘富尼叶’,这是个法国姓氏——但这其实只能说明这辈子的父系那边是法国裔,实际她这辈子的血统还挺复杂的。

    大概是法国、捷克、苏格兰混出来的,至于这三种血统往上有没有再混别的就不知道了。

    虽然总体都是欧洲白人,如果是上辈子的她很难看出其中差别,但这辈子倒是能体会到那种微妙的不同,这也是‘法医人类学’能成立的原因之一吧。不过也就是现在还算明晰,等到几十年后,就更难通过外貌特征分辨血统了。

    因为那个时候美国国内各人种不断通婚,都是混血了,而欧洲大陆那边的‘母国’其实也不纯粹了……

    “你喜欢烤牛胸肉?不错,下次你去我的公寓做客,就吃烤牛胸肉!其实很简单的一道菜……”丽莲记下了这件事,而就在她还要和卡洛琳说什么时,埃文斯先生叫走了她。

    埃文斯叫走丽莲是为了《午夜秀》这篇中篇小说,圣诞节后最新一期的《阿瓦隆》上已经开始连载了。这期《阿瓦隆》甚至还要等到明天才会被送上货架,只不过埃文斯这里先拿到了样刊,让丽莲能够看看。

    虽然不是第一次了,但写作者看到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,感觉是不一样的,尤其是对丽莲这种初出茅庐的年轻作家——埃文斯显然很理解这种心情。

    “出版社拿给你的支票兑现了吗?”埃文斯拿到了自己订的咖啡,笑着问丽莲。

    丽莲将样刊翻到《午夜秀》连载的部分,点了点头:“昨天拿到了第一张支票,是1000块呢,立刻就去银行兑现了。真不错啊,每当这种时刻就会很振奋,果然没有选错努力的方向……在写作这件事上,我也算有点天赋?”

    虽然有她眼界领先的原因,但不是有眼界就行的,其他方面还得靠天赋和努力——丽莲这些日子不断受到肯定,也是积累起了一点自信,敢于说自己‘有点天赋’了。

    丽莲这次的故事,相比上一次的《青春泉》,长了一倍,但依旧是连载三次,每次连载的分量翻倍了。而杂志给她的稿费则是约好分三次给,都是在确定每回登载时签支票,第一次最多,有1000美金,第二次和第三次分别700美金。

    支票这种东西有兑付期限,更别说如果对方耍手段,还能‘挂失’,这样就根本不能兑现了。所以一旦拿到支票就要尽快兑现——这是丽莲上辈子没有的生活经验,这辈子却再熟悉不过,实在是这年头日常生活太常见‘支票’了。

    虽然支票和信用卡是完全不同的东西,但在此时支票差不多就和几十年后信用卡的意义,是美国人收付款的主要工具。毕竟,现代意义上的信用卡要到1950年才诞生,然后1959年,也就是去年,才有美国美洲银行发行了信用卡,开启了银行发行信用卡的时代(之前的信用卡是商户发行的)。在此之前,大家除了现金,也就只能用支票了。

    “‘有点天赋’?哦!你一直都太过谦虚了,简直不像个美国人……或者说,女士们就是如此,毕竟‘谦虚’就是女性的美德啊。”埃文斯听到丽莲因最近积累起来的自信说的话,却觉得不可思议。毕竟从他的角度来说,丽莲可太有天赋了。

    对此丽莲也没法解释,只好默认‘谦虚’。

    “……或许是你太紧张了。”见丽莲默认,埃文斯又‘理解’地点了点头:“尚未真正成名的作家,总是把握不准自己的作品是否有前途,所以他们中经常狂妄的疯子与不自信的傻瓜并存。但我想你不必如此,我们都认为你的故事很棒!”

    “上次的《青春泉》已经让你得到一些关注了,我想这次的《午夜秀》会是更大的炸弹。这不是因为故事篇幅翻倍,呃,也有这方面的原因,但更重要的是,《午夜秀》比《青春泉》更成熟、更流畅,节奏更好,组合在一起简直浑然天成。”

    埃文斯先生简直不能隐藏自己对《午夜秀》这个故事的喜爱了!他也确实更爱《午夜秀》,一方面是因为《青春泉》其实偏重悬疑,《午夜秀》偏重恐怖,而他本人是更喜欢恐怖元素的。另一方面,他也认为《午夜秀》这个故事更精巧。

    《午夜秀》的故事发生场景更小,利用到的‘道具’也是读者更熟悉的。相比起《青春泉》涉及到近代拓荒史、原始巫师传说什么的,《午夜秀》完全是一个当代故事——无论是爱作死、喜欢尝试都市传说的青少年,还是电视节目痴迷,都让人熟悉极了。

    正是这些熟悉的、日常的东西,将惊悚嵌入,才更容易让读者代入。并且在合上故事后,看到自己习以为常的生活,还会后怕!

    实际上,在读过《午夜秀》后,埃文斯有几天都不敢看电视!尤其是夜间节目。明明知道不可能有怪物从电视机里挤出来,还是本能畏惧着。另外他还被电话吓到过几次(《午夜秀》故事里,电话声也是一个惊吓点)……这对看过大量恐怖故事、每天都在和这些打交道的埃文斯,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儿。

    《午夜秀》的后劲太足了!而且一面后怕,又一面忍不住沉迷于那个故事……从惊悚美学上来说,那是个过于迷人的故事了。

    也是因为埃文斯对《午夜秀》太过于喜欢,一说起来就滔滔不绝,丽莲‘被迫’听了整整5分钟的‘阅读理解’——真的是被迫的!听别人这样细致解读自己的故事,其实还挺容易犯尴尬症的。

    这种时候丽莲就更能体会到,作品创作出来后就不只是属于作者本人了,读者会进行‘再创作’。这样得到的才是一部作品真正的大众形象!所以,作者们做自己作品的阅读理解不一定对,这一点儿也不奇怪【只是原作者而已,他懂什么jpg】

    “……保罗和我谈起过,你接下来要准备第一部 长篇故事,对吗?”埃文斯先生像个年轻人一样说爽了后,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。大概是想到自己的年龄,对丽莲这个小女孩展现出了狂热读者的激情,感到很不合衬?出于转移话题的需要,提起了丽莲接下来的计划。

    丽莲点点头,这也没什么不能说的:“的确如此,如果《午夜秀》的故事反响不错,就会开始准备了。毕竟长篇小说才是商业写作的归宿,总要走出这一步的,不是吗?或许会有些不尽如人意,可如果不去写,就永远不会有尽如人意的作品。”

    “哦,那你可要尽快准备了。”听丽莲说还要看《午夜秀》的反响,埃文斯觉得这根本不用看!所以才这样说。

    丽莲还是觉得话不能说死,毕竟大众的阅读口味真的是一件说不准的事。不过,在这次《午夜秀》的问题上,显然是埃文斯说对了——第二天一早,最新一期的《阿瓦隆》在各个销售点上架了,然后很快,其中新连载的中篇故事《午夜秀》引起了极大反响。

    因为之前《青春泉》的好成绩,也因为作为编辑的埃文斯先生太喜欢《午夜秀》,所以《午夜秀》在这一期的《阿瓦隆》杂志拿到了封面推荐。就在封面上,《午夜秀》的推荐字体是最大的,读者一眼就能看到!

    而每一个因此被吸引的读者,选择首先去读《午夜秀》这个故事,几乎都不会失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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