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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6章 哥大新生(4)

    哥大新生(4)

    在六十年代美国成为大学生后,相比起眼花缭乱的大学活动让人目不暇接,丽莲更多感觉到的是‘自由’——她当过一次大学生了,虽然不是美国的大学生,但那是在21世纪,又比六十年代条件更好,两边扯平,六十年代哥伦比亚大学的活动不会让她吃惊。

    而相比起大学活动,校园内自由的风气就很难能可贵了。

    丽莲也在这个时代的美国生活了近二十年了,其中大部分时间还没有上辈子的记忆,她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的‘不自由’。这种‘不自由’不是封建社会那种等级分明、不可逾越的‘不自由’,但它确实存在,而且零零碎碎,分散在生活的方方面面。

    丽莲一般情况下也会遵守那些,不会逾越,毕竟华夏人的心态普遍是‘枪打出头鸟’。只要不是涉及到不能忍的,一般也就‘和光同尘’了。就像女性不能这样、不能那样的细枝末节,又比如一些着装规范……她都遵守了。

    但进入哥伦比亚大学,成为一名大学生后,丽莲忽然有些放飞自我了——主要是,有了名校大学生这个身份后,出格举动变得很容易被人接受。普通人出格可能被视之为另类,甚至会给自己惹来麻烦,可一个名校大学生出格,更可能引来同龄人崇拜,身边的长辈也会非常包容。

    “哇哦,你今天穿裤子吗?”合租公寓客厅里,出来吃早餐的爱丽丝看到丽莲的样子,有些吃惊。

    西方女性穿裤子的历史很短,在古代到近代很长一段时间里女性穿裤子都被认为是‘伤风败俗’。这可能源于一个宗教传统,因为在宗教经典上就说了,‘男人穿男人的衣服,女人穿女人的衣服’。男人的衣服指的是裤子,女人的衣服指的就是裙子了。

    如果女人穿了男人的衣服,一方面有下流的含义(可能是这样就能看到下身的形状了?),另一方面也隐含了性别错乱的威胁,大概类似华夏古代看到‘牝鸡司晨’的冲击……即母鸡打鸣,做了雄鸡的事。

    然后就是近现代思想解放,还有生活方式的变化,一切都让女性有了可以穿裤子的权力。尤其是一些特定的场合,比如说骑马,又比如说干体力活儿时,穿裤子甚至不是一种选择,而是必须的。

    但即使如此,到六十年代前期,欧美女性穿裤子也不多见。受穿衣惯性影响,除非是需要裤子的功能性,不然女性普遍还是穿各种裙子——所以看到丽莲今天穿了裤子坐在餐桌边吃早餐,爱丽丝才会吃惊。

    “没错,这是开学前买的,那时考虑的是周末骑自行车,去中央公园野餐时可以穿。但校区内,大家穿的都很随意,姑娘们日常穿裤子也没人觉得有问题,不是吗?”丽莲咬了一口涂抹了橘子果酱的吐司,还肯定地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丽莲今天穿的确实很‘骑行风’,嗯,是这个时代的‘骑行风’。上身是一件橙红色大翻领短袖紧身衬衫,短短的、长度到腰部为止,而且腰部还自带一条同色系带,可以在腰部侧前方打结装饰。下身则是一条蓝色紧身七分牛仔裤,还配了一双橙红色的平底浅口皮鞋。

    站在几十年后的视角看,这一身可以说是复古又现代、俏皮又矜持。但站在当代来看,这一身是新潮随性,而且俏皮是有了,矜持可半点谈不上。

    “是的,没问题,昨天我甚至看到几个女孩儿穿着比基尼在草坪上晒日光浴……难以相信。”来自俄亥俄州的小镇姑娘爱丽丝回忆起那一幕,还是一副世界观都重建了的表情。

    其实即使是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校园内,有出格行为的也是少数。不过少数和极少数也是不同的,更何况这种少数人的出格行为带来的并不是鄙视,而是惊奇、崇拜,甚至紧随而来的模仿。

    “那不算比基尼吧?只是普通的分体式泳装而已。”丽莲回忆昨天在草坪上看到的日光浴女大学生说道。

    美国人接受女性穿分体式泳衣比较晚,是从二战时开始的,当时因为战争要减少10的泳装布料供应,这才让欧洲已经被接受的分体式泳衣有了出现在美国的土壤——布料供应减少其实只是表面的理由,真正的原因还是大家喜欢分体式的设计,然而限于美国那个年代保守的社会氛围,没办法开这个口子。

    战争一来,各种物资限量供应,这给了分体式泳衣光明正大出现在美国柜台的理由……大家要为国家省布料,这个道德制高点一站,谁能说不?

    比基尼则是战后的产物,从它用核爆试验的小岛命名就知道了。相比起普通分体式泳衣,比基尼布料用的更少,挑逗意味更强……某种意义上它不会比普通分体式泳衣更好穿,甚至还有更不方便的地方。

    “哦,我以为那都是一样的。”爱丽丝的确对比基尼不了解,也就搞不清楚比基尼和普通分体式泳衣的区别了,而且在她的老家,大家都把分体式泳衣叫做比基尼的。

    搞错了这一点还让爱丽丝有点儿尴尬,所以她很快清了清嗓子,指了指丽莲的头发问:“这是怎么弄的,你弄了什么把戏?我记得你的头发要长许多,总不可能是昨晚剪头发了吧?”

    丽莲今天的头发像是一个短马尾,她之前在社会上‘打拼’,为了不让人看轻,不会梳大众印象里女学生才会梳的马尾辫。但现在她就是女学生啊,所以不再每天盘发维持自己的头发不会过肩,轻巧简单的马尾辫也梳起来了。

    不过她的头发相对长,梳马尾不会像今天这样短,好像马尾垂下来都不到后脖颈了——这当然是用了一点点小手法。

    “很简单,首先将头发分成前后区……”丽莲给爱丽丝比划了一下怎么弄。

    这其实是个港风感很强的发型,头发分成前后区,前区的头发在头顶扎起来,然后中间掏洞,头发从小洞由后向前穿,再左右撇开、分成两束,各扎两股辫并扯蓬松就完成一半了。

    再然后弄后区的头发,后区的头发也分成左右两边,还要和前区的两股辫分别‘汇合’,然后也编两股辫、扯蓬松。这样得到的两根大的两股辫在脑后,拉起来穿过扎住前区头发的那根发绳,且穿过后多余的头发散下来,就是‘马尾’了。

    这样的马尾松散俏皮,关键整个发型有一种毫不费力的慵懒感。虽说是港风,但在这个年代的欧美也完全不突兀,很像一些好莱坞明星看似随意一弄、让人念念不忘的样子……毕竟所谓港风,也是受全球流行影响出现的。

    这样的发型,丽莲临出门前还拿了一根橙红底色白波点的丝巾,从脑后向头顶束,在头顶一侧扎起……更港风,也更美式了。

    时下美国女性也很喜欢拿丝巾做装饰。有的像戴头巾一样,自从格蕾丝·凯莉在电影这样后就风靡开了。还有的就是像丽莲这次一样,时下被认为是‘运动风’(好多女工画报都会给女工头上加一个这样的丝巾装饰)。

    背上包袋,丽莲脚步情况走下公寓,公寓楼下锁着她的新自行车,一辆红色带藤编车篮的‘schn breeze’牌女式车——虽然她现在住在校区内的公寓,但往来于不同的教学楼,有一辆自行车会方便很多。

    而且就像她打算的那样,还可以周末去中央公园骑行呢!另外,偶尔想去城里,又不想乘坐地铁、出租,也可以骑自行车去(没错,就是‘城里’,在此时的概念中,虽然哥大在曼哈顿岛上,但它属于是郊区,实际上,此时大家认为曼哈顿过了86街往北就是郊区了)。

    丽莲将包袋放进车篮,便蹬着自行车往教室赶。她到教学楼下,停自行车时,就看到本·格林,即贾维斯·格林的弟弟急匆匆气喘喘跑来,他和丽莲有相同的课要上……哥伦比亚大学本科阶段公共课特别多,尤其是头两年,所以虽然本·格林和丽莲不是一个专业的,也经常在课堂上碰到。

    “时间还很充裕,你不必这样着急。”丽莲单肩背上车篮里的包,好奇地看了本·格林一眼。

    微胖的金发男孩儿摇摇头:“遇到了几个大傻瓜!在摆‘导生’的臭架子,看我没戴那可笑的小帽,就要找我的麻烦。我趁他们不注意就跑了……迎新周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过去?”

    现在还在哥大的‘迎新周’期间,这期间本来是应该给新生更多帮助,让他们尽快适应哥大生活的。但在实际中,学长学姐很多没那么好心,作为‘导生’,他们只会用一些所谓的‘传统’刁难新生,给他们下马威。

    本所说的‘小帽’就是其中一个传统,是说新生在迎新周都要戴一顶蓝色的无檐小便帽。样式大概类似丽莲上辈子见过的、冬天戴的毛线帽,不戴的时候呈锥形,戴在头上就贴着脑袋,一点儿也不美观。

    哥大新生戴的这小帽大家都要买,学校商店有售,帽子前面还会绣上新生入学年份。

    大家都觉得这帽子很难看,强制要戴更让人不爽,所以大部分新生都是能不戴就不戴的。比如丽莲就没戴,反正到现在为止没人因为这个叫住她找麻烦。本就比较倒霉了,按他的说法,这不是他第一次因为这个被‘导生’抓住。

    “哦,倒霉的家伙。”丽莲同情地看了本一眼,和他一起往教室走。

    “你们在说什么?”走在教学楼的楼道里,另一个认识的女同学搭话道。

    丽莲给她解释了一下本遇到的事儿,这让女同学一下笑出声:“哈哈!你认为这家伙倒霉吗?好吧,的确有倒霉的原因,但更多只是那些混蛋欺软怕硬而已——那种坏家伙都有一种直觉,用于分辨什么人可以找茬儿,什么人不可以。”

    说着她斜眼看了看本,摇头:“你看起来就是个好欺负的弱鸡……说实话,你应该参与一项运动的,让自己能强壮一点儿、朋友多一点儿、不好惹一点儿。”

    本·虚胖·朋友少·一脸好欺负·格林觉得自己受到了冒犯:“我不认为那些混蛋是看我好欺负,所以选择我找茬儿……如果要说好欺负,富尼叶呢?明显作为女性,纤细而脆弱的她看起来要好欺负的多。”

    女同学以一种看傻瓜的表情看他,还带着可怜的意味‘啊’了一声:“我猜,你从来没有过女友吧?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本反应很快,敏感地皱起了眉毛。

    “坏家伙们看到一脸好欺负的男孩儿会选择找茬儿,看到美丽的女孩儿可不会——我猜,他们苦恼的是要怎么和富尼叶搭讪。实际上,开学以来,我已经不下十次听到有人在谈论富尼叶,想要约她了。”

    “难道你没发现,昨天开始,就有没课的男孩也来我们课堂听课?”

    “我以为大家只是来旁听的,为了知识。”本嘟囔道。

    “哦,虽然大家来大学都是为了知识,但偶尔,美女的吸引力是要远大于知识的,不是吗?”女同学笑着打趣了一句,然后才看向有些无奈的丽莲,问她:“你的包看上去方便又漂亮,哪儿买的?是城里哪家百货公司吗?”

    丽莲看了看自己单肩背着的棕色托特包:“你是说这个?并不是,是去裁缝店定做的……因为市面上买不到符合我要求的包袋。那些市售的包要么太重了,不便于携带,要么太小了不满足大学生的需求……我甚至考虑过买一个户外运动用的帆布包了……”

    大学上课因为经常要在不同教室之间转移,所以基本都是要带着书包到处跑的,一个能装下所有课本、笔记本、文具,乃至零碎用品的包就是必需品了。而且因为是大学生了嘛,这个包还要有装饰性,要下课之后背着直接去咖啡馆,和同学讨论作业也显得合时宜才行。

    丽莲也因此准备了两三个合适的上学通勤的包,可以大概搭配每天不同的穿衣风格……说起来这几个包都是丽莲找裁缝定做,是她画出样子交给裁缝实现。这也不是因为她多事,更多还是此时市面上很难找到符合她要求的包。

    比如她今天背的这个上学通勤包吧,是一个棕色软皮的托特包,提手是单根的,比较宽长(但不到挎包的程度,还在单肩包的范围内),要挎着背也行。不过她还没有挎背过,这种背包的方式,此时还很少见于成年女性。

    这种托特包,在丽莲上辈子时随处可见,但这个时候就是没有的。毕竟‘托特包’这种东西,起源早是早,却一直是很朴素的东西,形态很固定,没有入时尚界的法眼——‘托特’这个词本意是手提、搬运、携带的意思,所以托特包直译过来就是手提包了。

    之所以比较少见‘手提包’这个翻译,可能是在中文语境下,绝大多数的包袋,只要能手提、单肩背的,都可以说是‘手提包’,这样就很容易混淆?

    总之,这个朴素的名字说明了托特包是一种实用为先的包袋,它最开始指的可能就是百货公司里给顾客打包商品的购物袋。直到四十年代的美国,一个做户外运动商品的公司,才模仿购物袋的样式,给一些爱好划船这种户外运动的人设计一款帆布材质的包,这才是现代托特包的起源。

    到这个时候,托特包依旧朴实无华,样式很长时间里都没有多少变化。变化发生在六十年代,当时蔻驰的设计师,她尝试将托特包推入了时尚界。她给托特包带来了两个主要变化,一个是提手和包身一体化了,另一个则是托特包正面加了一个小口袋。

    提手和包身一体化不用说,这是后来各种托特包的基础。至于加小口袋的做法,这既是出于实用,方便装零钱使用,也能给包带来一些设计上的变化。后来的托特包,有很多是没有加外侧小口袋的(但里面会有内袋),但也有很多有,算是奠定了一种款式设计吧。

    此后差不多三十年的时间里,托特包的变化就很小了,换句话说就是‘无聊’。哪怕是奢侈品大牌推出的托特包,也基本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。它们会使用很硬挺的材质,制作出一个外形方正的包身,然后再搭配规规矩矩的拱形提手……而这就是全部了。

    包上也没有什么花样装饰,单色最常见,也有双色拼接的(包身主体是一个颜色,提手、包底和包口上沿是一个颜色),除此之外就是‘零’了——这种情况,要到九十年代才会改变,那个时候的时尚界突然对托特包大感兴趣,所以出了不少新的托特包款式。

    丽莲这个包基本将当下托特包的特征全给推翻了,首先就是材质,它是软皮的。所以空空地放在那里,它就会塌下来,而不能像此时的帆布包那样立着。这种材质就显得慵懒,配合比较好的皮质,高级感立刻翻倍。另外这也算是将托特包过去的廉价感、户外感,一下给去除了。

    然后是提手,当下托特包基本上是前面后面各安一个拱形提手,丽莲这个却是两侧安了单根的提手。这种形态更像是挎包,也是因此这个包才能挎着背。

    这也算是一种时尚变迁吧,其实在丽莲上辈子那会儿,各种不同包互相影响设计的情况是非常常见的。主要是大体的设计就那么多,那时候要想花样翻新太难了!就像女装翻不出花样了,引入一些男装的设计,男装走进死胡同了,引入一些女装设计,这都自然而然的事。

    另外,丽莲还给这只包用了拉链封口,这也是这年头的托特包没有的设计。这时候市面上的托特包基本是没有封口的帆布包,嗯,这也是购物手提袋带来的传统了,为了方便,谁家的购物手提袋会封口啊?

    但现在丽莲拿这个包通勤上学用,里面装的东西很多很杂,她做了内侧分层、内口袋不说,包包封口也是很有必要的——这个拉链口其实也看不到,因为软皮的嘛,背着时褶皱就会自然的向中间挤,侧面是看不到正上方中央的拉链的。

    女同学衣装入时,看得出来爱美又有财力,大概就是看出了丽莲这个包的实用与美观,所以才向她打听的。

    丽莲笑了笑,到教室后还将棕色软皮的托特包放在课桌上,拉开拉链,让对方可以看到包本身的细节:“……大致是这样的,内侧分层和内口袋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……喜欢的话,你也能去找一个好裁缝定做,本来就是简单的样式。”

    女同学点点头,看了看托特包的内部细节,然后像是想起什么了一样,提醒道:“我听说三年级的默里找你说话了……她最近在为哈佛的某个兄弟会寻找可以联谊的美丽女孩。如果她是为了这件事找你说话的,你最好能心里有数。”

    “我并不是说那是一件坏事,参加这类联谊,或者在藤校内部称之为‘常春藤联盟周末’的活动,也是大学生活的一部分。但对你这样漂亮的姑娘来说,很多事都需要小心,不是吗?”

    丽莲知道对方这是出于好心,就冲她笑了笑感谢了对方的提醒。

    丽莲其实不太了解什么叫做‘常春藤联盟周末’,还是住同一栋公寓的默里学姐邀请她才知道的——说是藤校的兄弟会经常会主办一些联谊活动,男孩儿们是兄弟会成员,女孩儿们来历不一,一般都是女大学生,品貌出众。

    这种联谊不同于男孩儿随便搭讪认识漂亮姑娘,从一开始态度就比较认真,发展出情侣,甚至夫妻的可能性颇高。当然,就算没有后续发展也没什么,双方至少可以度过一个愉快的周末——一般是姑娘们前往男孩们所在的学校,和他们参加晚宴活动。

    当然了,姑娘们也只是主动去而已,其他的除了来去的交通费,其他都是男孩们负责。男孩们还不只是出钱,而是整个周末的娱乐活动也要安排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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