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们走过街头,这里的地面不是很干净。
突然窜出个赤脚的小男孩,拿着扫帚拦在前面,扫着地上的脏污。
“夫人,夫人,给点钱吧。”
莉齐娅看了莱克一眼,后者娴熟地摸出两个便士。
“天啊,谢谢您,夫人,先生,祝您生活愉快,上帝保佑您。”他连连鞠躬。
“这是他们赚小费的一种方式。”
年轻绅士低声说。
莉齐娅回头看,这个小男孩亲吻着两个便士,因为这笔巨额收入,看样子高兴极了。
或者说,乞讨。
“先生,因为你,我都没出门带钱包的习惯了。”
“很高兴能为您服务。小姐。”
“我如果给他们一个先令会怎么样?”
“太多了,反而会不敢收,或者被人盯上抢夺。”
女孩若有所思。
“小姐,我还没跟您说我母亲那边。”
他有点犹豫,最后还是说了出来。
“我母亲,她于五年前过世。我的外祖父和外祖母尚在,我母亲是他们的独生女。”
莉齐娅好奇地仰头听着。
这次她没听到什么爵位,难不成是个乡绅的女儿?一个富有的女继承人。
莱克注意着她的神情。
“那边的人口很简单,但是小姐,以防造成冒犯,我得说明一下,我外祖父是位银行家——”
他顿了顿,干脆全说了出来,“他是个苏格兰商人的儿子。”
出身上层的人眼中,这种已经算上是卑贱。这样的结亲会是种辱没。
“我外祖母,她是爱尔兰人,曾经做过女仆,照顾过我外祖父的兄长,他们也因此结识。”
“除了我母亲,我还有位堂舅,他是我外祖父一位堂兄的儿子,父母去世很早,被他们收养。
“他现在帮忙打理银行事务,同时是个珠宝商人,他娶的妻子,我的叔母,是个地产商的女儿。所以我还有三个表姐妹,就这些了。”
眼前这位小姐,没有隐藏眉尾的惊讶。
但也只是惊讶,毫无鄙夷。
她面容一向高傲冷淡。却没有皱起眉。
既不刻意伪装,也并不因此露出礼貌的微笑。
相反好奇,直率,眼梢都是生机。
莱克忍不住扬起唇。
在这样半真半假的生活里,他好久没见过这样的人了。
为什么能这么真诚,并非一无所知,却仍然天真无邪,剔透干净。
他没法不爱她。
莱克解释了他外祖父银行的由来。
他外祖父的兄长和坎贝尔银行的女继承人结了婚,兄弟俩参与银行的经营。
但后来兄长欠债濒临破产,逃到法国一命呜呼,他外祖父就把银行接手了过来。
“我外公,他是个看起来很严肃的人,高大瘦削,但实际很重感情,只是不轻易流露。他和我外祖母关系和睦,他们的孩子都相继夭折,只剩下我母亲一个。”
“我外祖母,没有比她更和善的人了。她把家里都料理的很好,年轻时爽快能干,后来笑呵呵的,对谁都很慈祥温和。”
莉齐娅忍不住回想起自己的长辈。
现在伯伦特夫妇本身年纪都比较大,她没见过祖父母之类。
但上辈子,印象深刻。
祖父在她十岁左右去世,他是个乐天派的老伯爵,疏于管理产业。
祖母性格高傲,不过底色不坏,妙语连珠,带着英式的幽默。
作为公爵的孙女,算是经历了贵族的辉煌时代,她是个典型的贵族女性。
她活了很久,反正她死时她还在世。露西娅去俄国那次就是陪同她。
老伯爵年轻时是驻俄国大使,她听祖母说过她曾和位俄国的亲王相爱,私奔未遂被抓了回来。
外祖父是个很能干的实业家,精神一直很好。
外祖母严于律己,到老了依旧优雅,坐的端正,发髻挽在脑后,身材消瘦。
能看出年轻时是个相当的大美人。
她实现了自己的抱负,所生子女都嫁娶到了名门,成功让亨尔特这个姓氏跻身老钱家族。
“我祖母其实很有手腕,我那些伯伯叔叔姑姑的婚事都由她一手促成。我祖父,他年轻时候是个军人,性格古板,生活因循守旧,惯于克制。”
他低头走着。
“在我看来,他们都是一样的人,都在自己的领域做出了事业,照顾好了家庭。但旁人眼里,一方是伯爵和公爵妹妹,一方是银行家和女仆,成了不可逾越的鸿沟。”
贵族和平民之间通婚本就很受诟病。
乡绅阶级也属于平民。
大贵族和乡绅间嫁娶,都会有人说不够格。除非十分富有,是个继承人。
总之头衔和财富得有一样。
更别说低一级,丝毫不体面的商人了
莱克自嘲地笑笑。
“小姐,我想得要跟您坦白,所以说了这些,您在意吗?”
莉齐娅确实没想到他母亲那边是这样的出身。
这和前面那一堆显赫姻亲,形成了鲜明对比。
乡绅都不会随意和商人家庭结亲。
别说这种贵族世家了。联姻本来就是两个家族的利益互换。
现在不像百年后,许多没落的贵族家庭会为了金钱联姻,后者即使这样也仍然高高在上。
对平民们看不太上。
莉齐娅上辈子出身其中,知道他们的傲慢。
而且何其相似,她母亲也是带着巨额嫁妆,嫁入贵族家的新钱。
她有点惊讶,却不觉得有什么。
贵族和有钱的银行家联姻并不少见。
不过看莱克家不太像是缺钱的。她记得姑妈对威尔福德子爵的描述,那样重权势的人,为什么会娶位银行家的女儿?
她猜到这其中有隐情,这也是这位先生纠结的地方所在。
但她没有多问。
“先生,我想这段时间你也了解我,我是在意这些的人吗?”
“我也只是个准男爵的养女,我的出身也没那么高贵,我不是个贵族。”
“我也不是,贵族次子没有头衔。”
“所以我们俩都是普通人,扯平了,我们天生就该在一块。”
他低头微笑,越走越慢,舍不得这样的路程。
“所以我有个不情之请,我想邀请您去我外祖母家做客,她是个很好的老人,您会喜欢她的。”
“为什么不呢?”
“我总是在想,我遇到你有多幸运,莉莉娅。但可惜我总是想不到比&039;我爱你&039;更好的词。”
接受他复杂的家庭,丝毫不在意他的出身,会和他一起爱他的家人。
还能有比他更幸福的人吗?
“那就直接说&039;我爱你&039;吧。”
“我会用我一生的时间来爱你。”
“你这不是会说其他的吗?那我也要说一句,我觉得我们能在一起是上天注定的。”
“多么幸运!”
她第一次觉得实在的幸福起来。
莉齐娅想。
“我跟您说说我的家人吧,先生。”
她的特别之处在于,她还这么年轻,就做了很多孩子的姑妈姨妈。
“真是难以置信!”
“是啊。先生,乡绅家庭之间的嫁娶,没您那边讲究。我爸爸,约翰爵士是个很开明的人,我想他一定不会拒绝您。”
他已经想到了求婚后,和她父亲在书房提出请求的场景。
他每回这么想,就觉得羞涩,期待。
“从我那些哥哥姐姐的婚姻中就能看出来。”
莉齐娅挺喜欢伯伦特家的故事。
小约翰伯伦特先生比她大二十岁,现已三十七,长子已有十四岁,还有两子三女。
最小的女儿两岁。
约翰爵士本来有意让他和外祖母那边门当户对的小姐结亲,但伯伦特先生却在去利物浦的一次,和当地造船主的女儿在舞会上一见钟情。
听说女方祖上是贩奴起家,总之很不体面。
爵士和伯伦特夫人开始十分反对,但在儿子争取了两年后,还是同意了这项婚事。
他妻子是独生女。
伯伦特先生由此在利物浦安家,并逐步有了自己的事业。
虽然他本来就是个大乡绅的继承人,完全不用做这些。他和岳父母家相处很好,岳父未来也准备将产业交给他打理。
“所以我长嫂,也是个商人的女儿,为什么要在意这些呢?”
可怜的安德鲁十八岁就战死了。他读的炮兵学校。
“我们都很怀念他,虽然我没见过。”
“玛德琳的丈夫是海军少将。”
他一开始也只是个牧师的次子,要自己打拼的穷小子和富家小姐,最后还是得到了父母祝福。
她要大上十六岁,现已三十三。
经常跟丈夫在船舰上,做海上航行。
有一对儿女,分别十二岁,十岁。长子读海军学校,立志跟父亲一样。
女儿跟祖父母在萨默塞特郡长大。
还有玛丽安,埃德蒙未婚。
总之是大家庭,夏季有时会来外祖家小住,姑姑姨妈叫个不停。
一到圣诞节,一大家子都会过来,那时候克尔福德闹腾极了。
“您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。”
“是啊。”
就是这份幸福让他胆怯,他害怕她婚后会不快乐。
还有她叔父。
“我叔叔安德鲁爵士,他是汉普郡的议员,还是牛津的古典学教授。”
“安德鲁爵士?小姐,我上过他的拉丁文课。”莱克惊喜道,“我记得他还说过,我们甚至没他侄女拉丁语学得好。是你吗?”
莉齐娅忍着笑,
“这样吗?是我。”
安德鲁叔叔那样古怪的人,说这话不奇怪。
“那我们冥冥之中也算认识了。”
“是啊。”
“从那时候我就很好奇那位爵士的侄女是什么样,我们都认为他是在吹牛,变着相地嘲讽人。”
“那您现在见到了。”
“嗯哼。”
他为这种多出的联系高兴。
他们的子女也挺多,不过长子都二十八了,还没结婚。跟父亲一样从政,在爱尔兰布政司任职。
两个女儿,也就是莉齐娅的堂姐,一个嫁给了哥哥的朋友,一个是母亲那边的表兄。
听说婚后都过的不错。
除了玛丽姑妈,还有个姑妈远嫁到了爱尔兰。通过嫂嫂那边认识的。
“我妈妈,伯伦特夫人,是位爱尔兰男爵的长女。她妹妹,我的姨妈,嫁给了萨福克郡的乡绅。我还有个舅舅,他继承了罗姆尼男爵的爵位,娶的是博林子爵的女儿。”
这是他们家唯一和贵族有的关系了。
约翰爵士母亲是侯爵孙女,但太远了些,不过次子勋爵的女儿,往后传几代都是平民了。
“我的舅妈她是英格兰裔,但她有点不幸。”她毫不避讳,“您懂得的,我们和爱尔兰之间的问题,宗教方面的冲突。”
爱尔兰的天主教徒被歧视,受到新教徒的打压。她舅舅就是爱尔兰新教贵族,巩固英方在爱尔兰的统治。
爱尔兰一直是个敏感问题。
她上辈子的朋友有不少爱尔兰人,他们都支持爱尔兰的独立,达成共识。
“我是95年出生的。1798年爱尔兰的起义,我那时候还小。”
对于一位小姐来说,毫不顾忌地谈论政治是罕见的,她因为信任他才会。
“总之,我舅妈的长子,他参与了起义军,最后作为叛军首领被处决,死于1800年。”
他是个激进分子,背弃了自己的出身和家庭。
“这样的人要跟家族分割开,我舅舅以他为耻。但是我舅妈,她始终知道自己儿子做了什么。她不会阻止他,她不认为他是叛军,相反为他骄傲。因此他们分居。”
小儿子也随之夭折。
只剩下两个女儿,她们均已结婚。
没有再生个继承人,爱尔兰的爵位女性能继承,即使不能,夫妻之间的关系也难以修复了。
她舅父还和女家庭教师有情人关系。
这个她没说。
舅妈倒不介意,她从不指望男人能从一而终,当初挑选他,也是因为他是个富有的爱尔兰贵族,对她怀有感情。
这位表兄的故事挺让莉齐娅动容的,她大概懂得他为什么会加入起义军,他的母亲为什么会支持他。
明明她舅妈是英格兰人。只是,太痛苦了。
莱克沉默了。
他父亲从他有记忆以来就常年在海外。
他母亲很爱他,告诉他和妹妹,他父亲是个英雄,保家卫国,应该为他骄傲。
他曾经也很崇拜,父亲就跟祖辈那样穿上军装,昂首挺胸,建功立业。
但是,他父亲,在爱尔兰叛乱后,坚决主张镇压而非安抚,由此倒向托利党派。
并亲身参与了那几年对叛军的围剿,晋升中将,获封男爵。
他说,“为了国家的稳定,一切都是值得牺牲的。”
对法问题上,倒向小威廉皮特的辉格党人也是这么想。党派之争在国家面前不值一提。
避免法国那样的暴乱和无政府主义才是关键。
所以英国风气逐渐走向保守,害怕一切改革。
莱克曾经很坚信。
可在知道有七万多人被处死时,他还是受到了震颤。
法国大革命三年的恐怖,断头台下堆满了头颅,血流成河,因此而死的也不过这个数。
暴力真的有那么不可取吗?革命和保守哪个的危害更大,他第一次产生怀疑。
他去学现代史,越学越发动摇。
他很难不去崇拜祖辈,像祖父那边成为将军,像祖母那边的两位舅公当上首相。
谁能不向往呢?
但现在有人却告诉他,光荣革命的那个伟大政体不过是谎言。
他们只是打倒了王权,依附王权的贵族上位,成了新的统治者。
他开始质疑他的父亲,但更震惊的是,没人觉得他父亲做的有什么不对。
莱克突然意识到了他和眼前小姐的隔阂。
虽然说起来好像他们最为适配。
但他们真的来自,完全不同的两个家庭。
幸福的表象一戳即破。
她有个高尚的,为了信念而死的表兄。
他的父亲却是站在反面的屠杀者。
他为此羞愧。
她被爱包裹着长大,他从小就知道什么是利益。
婚姻从来就是两个家族的结合,利益捆绑,不需要任何爱,爱反而是种负担。
没人能脱离家庭的影响。
他们在一起真的能幸福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