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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晨看他一眼,“你是个多没有生活的人?”
“我就是个写玄幻的,要什么生活?”天少理直气壮地瞪回去。
“行,你说的都对。”向晨说。
黎晖一边切菜一边抬头看向天少,“你也是写小说的?”
天少一愣,“是啊——”他想到什么,指了指向晨,“你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吧?”
“写小说的。”黎晖说。
天少:“嗯?”
向晨给他一记不要多话的眼神。
“我以前也想过写小说,”黎晖又道,“不过我妈跟我说,写小说的都是神经病——不是说你们哈。”
“没事,”向晨淡定道,“恭喜你一次认识了两个神经病。”
天少:“……”
黎晖只简单地炒了几个家常菜,很快三人便坐到了饭桌上,奶酪乖乖地趴在黎晖脚边,黎晖则继续着对向晨久别后的关心,“现在在s市怎么样?”
“挺好的。”向晨说。
“开始上班了?”
“嗯。”
“工作怎么样?忙吗?”
“目前还比较忙。”
“刚入职是要辛苦点。”
“是啊。”
“那岂不是没什么时间写东西了?”
“只能挤时间了。”
“以后还回来d市吗?”
“看情况吧……短期内估计回不来了。”
天少听着听着,脱口问道:“你以后还要回d市?”
“他说过他想在d市定居呢。”黎晖笑道。
天少看向向晨,向晨说:“那是几年前说的话了。”
“你不是说不喜欢大城市吗?”黎晖问。
天少又看向向晨。
“是不喜欢,”向晨轻叹口气,“那也没办法。”
“也是,”黎晖一脸「我理解」,“d市什么都好,就是不适合挣钱,大部分职业在这里都没法发展。”
“可不是。”向晨笑着接过话茬。
“几年前?”天少却抓住了这个关键词,“你多久前来的d市?”
黎晖的反应比向晨还快,“好几年了吧……我记得你说是4年前?”
“嗯。”向晨应道。
“啊?”天少又问道,“那他在你这住了多久?”
“差不多一年。”黎晖说。
“那之前那三年你在干嘛?”天少转向向晨。
向晨:“……”
向晨:“你怎么这么多问题?”
“怎么?”天少乐道,“你有什么不可告人的过往吗?”
向晨顿了顿,看向黎晖,“对了,我的书还在吗?麻烦了你这么久,我明天就把它们寄回去。”
“在呢,”黎晖毫不在意向晨这突然转折,抬手虚指了指地下,“在地下室的仓库里,原封不动,不过东西有点多,不急的话明天再搬出来?”
“行。”向晨点头。
天少看着表面稳得一批的向晨,把心中的万千疑问憋了回去。
不怕,来日方长。
第二天早上,天少睡到了自然醒,一身的倦惫也不知更多的是来自这趟旅途还是连日的奔波劳碌。一下楼,他就看到向晨正坐在餐桌前,面前摆着手提电脑,十指如飞,噼噼啪啪地敲个不停。
这就是他们俩现在的状态,东拼西凑地码字,怎一个惨字了得。
看到天少,向晨抬头,“早。”
“你起来多久了?”天少问。
“很久了。”向晨说。
向晨说着,啪啪啪几下把电脑里该关的文档都关了,合上屏幕,站起身来,“先帮把手,把书寄了,然后我们就出去。”
“出去?”天少好奇道,“去哪?”
“看海。”向晨说。
“看海??”天少脑袋上缓缓冒出一串问号,“看什么海?为什么要看海?”
“是你非要跟着我来的,”向晨说,“来都来了,总不能让你白跑一趟。”
“我觉得躺尸就挺好的。”天少说。
向晨看着他。
天少一脸「exce 」地摊手,“度假不就是为了咸鱼吗?”
“世界那么大,你就不想去看看?”向晨问。
“不想。”天少斩钉截铁道。
向晨:“你是怎么写玄幻的?”
“想象力。”天少自豪地指了指自己的脑袋,“别名,天赋点。”
“那都是二手资料,不真实。”向晨说。
“玄幻不需要真实,”天少说,“再说,你别欺负我读书少,这一个内陆城市,哪来的海?”
“月海就是海。”向晨说。
“那是个内陆湖。”
“心中有海,处处是海。”向晨肃然道。
天少:“……”
天少:“得,下回再有读者说我水,我就这么说。”
向晨笑了笑,“走吧。”
黎晖已经按时出去遛狗了,两人自行来到地下室的小仓库,把杂物一箱接一箱地往外搬。向晨那几大箱子书果然一如黎晖所说,原封未动——被一堆东西压在最底下,想动都动不了。
两人几乎把仓库挖了个底朝天,才把向晨所有的书给拖了出来。
向晨找来剪刀,把所有箱子开封检查。他开一个,天少就跟着好奇地翻一个,越看越啧啧惊奇,“这都是你的书?”
“嗯,”向晨忙碌着应声,“都是在d市这几年买的。”
天少随便抓起一本就翻起来,“女主的虚荣和矫情下是激昂的青春和蓬勃的生命力——”
向晨猛然回头,伸手就要抢回天少手里的书,“别看——”
天少却比他更敏捷地一步后跳,满脸碰上好戏的兴奋,“哟哟哟——这是啥??”
“……”向晨无奈,“几年前写的读书笔记,黑历史,别看。”
“黑历史?”天少更来劲了,“那我必须看啊——”
“喂——”向晨企图唤醒他的良知。
然而这个男人是没有良知的。天少念得更声情并茂了,“男主的拜金主义下其实是对这个虚伪世界的不屑和愤怒——这样两个人不道德却真实,怒斥的正是那些所谓道德,以道德为名的家族、婚姻制度、扼杀人性的人情世故,以及残忍且愚蠢的战争——这道阅读理解题我给满分哈哈哈——”念到最后,天少捶着墙笑了起来。
向晨:“……”
向晨:“放开它,我们还能是朋友。”
“好好好,”天少收起魔性的笑声,果真放下了那本书,向晨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,天少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起了另一本书。
向晨:“……”
可道酒馆
“这就是逻辑的重要性,它是小说的必备之物,就像脊柱一样支撑着整个故事,读者最多可以容忍它的零缺,但它不能整根折断。所以与其在文案标明本文无逻辑,不如坦然承认不足,好好磨练技术——哈哈哈四岁大大你这觉悟,诺贝尔欠你一个文学奖——”
向晨深深地吸了一口气。
天少又抓起一本。
“能够超越时代的作品,是深刻展现出了超越时代的共性——”
又一本。
“这一段话,说的就是爱的意义。”
念完这一句,天少终于不笑了,隔着乱七八糟的箱子,对上向晨的眼神。
这简简单单的一句注释,写在《小王子》其中一页的其中一段话旁边。也是直到这时,他才有心思留意向晨那久被时光尘封的一行行字体竟是那么好看。
《小王子》那段原文是这样写的——
“如果有一个人爱上在这亿万颗星星中仅有的一朵花,这人望着星空的时候,就会觉得幸福。这时,他可对自己说,就在其中的一颗星星,有我的花儿在……但是,羊要是把这朵花儿吃掉了,对他来说,所有的星星一下子全都变为黑暗无光了,这难道不重要?”
天少终于意识到了什么。这是向晨在这里的几年间看过的书。这是他在这里的几年间写过的读书笔记。这是他在这里的几年间所经历过的思考。
也许,是心灵最深处的那些思考。
天少把书合上,放回属于它的箱子里,“行了,不偷窥你的黑历史了。你要把这些书寄到哪?”
“s市。”向晨说。
“哦,家里?”天少问。
“公司。”向晨说。
“你就不怕别人偷看了?”天少揶揄道。
向晨回头,“谁敢?”
天少:“……”
他忘了,那可是董事长的办公室。
两人捣腾了半天才搞定这几箱子的书,总算出了门,路上简单吃了个饭后,租了辆车到海边兜了一圈,刚好在日落时分回来。
次日,向晨又带天少去爬了趟银山。d市的银山有「银山十九峰」之称,在d市的任何一个地方,一抬头几乎就能看到高耸入云的银山。
两天下来,天少的感受是,天很蓝,风很大,海很美,游客不少,这里的岁月很悠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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