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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這篇番外寫馬販的故事,只有一章,一樣是女大男小年下。
※下章和下下章收費,分別是傻子霍琰的肉和正常霍琰的小肉,字數後補。
※嘮叨一下:小說是小說,虛構的愛情不能套用在現實中的兩性關係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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卓力格的女人,是勒妲。
在他還是個少年時,勒妲的騎術已經遠近馳名,她長相粗獷,身材高大,不輸男人,脾氣也跟男人一樣的暴躁。
草原上的男人喜歡挑戰,有許多人想征服勒妲,想當她的男人。
但勒妲總是嗤笑。
「你追得上我再說。」
她的第一任丈夫,並不是本族人,而是鄰族的騎術高手,對方略勝一籌,勒妲嫁給他。
可惜對方受不了勒妲的脾氣,沒幾年兩人就不歡而散。
西邊部族的王子慕名而來,跟勒妲賽馬,並駕齊驅,王子很喜歡勒妲,將她帶回去。
可是王子還有其他女人,勒妲很驕傲,她可不願分享自己的男人,於是又回到族裡安頓。
等到卓力格成年,勒妲已經沒有當年那麼暴躁,她沉穩,但騎術仍然優秀。
卓力格也想征服勒妲,但勒妲並不是願意跟任何人賽馬,否則每天光是排隊跟她競爭的人,就能排到中原的京城去。
卓力格發現一匹烈性的野馬,然後去找勒妲。
「我能馴服那匹野馬,要是我做到了,請妳跟我賽馬。」
勒妲對他有點印象,在族裡,卓力格家特別有馴馬的本事。
「小傢伙,那可是匹危險的混帳,我也不見得馴得了牠。」
勒妲臉上已有一絲歷經風霜的滄桑,但被她叫「小傢伙」,卓力格還是很不服氣,如果他有機會上她的床,一定要讓她知道他的「傢伙」可不小。
馴服野馬並不容易,但卓力格辦到了,如願跟勒妲賽馬,輸她一大截。
原來光是有想征服的心,沒有用。
卓力格勤練騎術,贏了族裡同齡的全部青年,隔年再去找勒妲。
「要是那些想贏我的人,每年都來挑戰,我可沒時間照顧我的馬匹了。」勒妲說。
「我幫妳把該做的事做完,妳只要給我賽馬的時間就行,要是我又輸了,就替妳馴十匹野馬。」
卓力格不但有馴馬的技術,還挺會做生意的,勒妲又答應他,但他又輸了。
不過這次進步很多,他只落後勒妲八個馬身。
第三年他再去找勒妲,只輸了五個馬身。
「我當你的女人。」勒妲對他說。
這是卓力格意想不到的回答,他追問原因,勒妲很坦率,也很實在。
「第一,你長得挺英俊。第二,我不想再賽馬了,那些追求者很煩人。第三,我體力下降了,需要有個男人分擔照顧馬的工作。」
於是他們就這樣在一起了。
跟勒妲交歡,簡直是廝殺,是搏鬥。
儘管她說體力下降,但在床榻上,勒妲仍像頭發情的母馬,她甚至想征服卓力格。
她騎在他身上,嘴角彎起一個要笑不笑的弧度。
「讓我看看你是不是跟那些配種的優秀公馬一樣行。」
竟然把他跟馬比較,卓力格氣結。
可是他又愛死了這樣的勒妲,成熟火辣,充滿挑釁,活力十足。
勒妲有力的雙手按在他胸膛上,結實的大腿撐起臀部起落,她甚至掐著他的頸子,眼裡燃著野獸般的火焰,如果她手上有鞭子,卓力格毫不懷疑她會因為亢奮而鞭打他。
兩人像賽馬一樣流輪騎乘對方,大汗淋漓,也痛快淋漓。
勒妲毫不遮掩的淫叫,隔天全族的男人都肯定了卓力格的男性雄風。
卓力格也挺自豪的,他可是將童貞獻給勒妲,能讓勒妲滿意,再好不過。
大抵來說,床上的戰鬥力,兩人是旗鼓相當,無分軒輊。
新婚那段時間,卓力格像頭畜牲,不分場合,隨時操幹勒妲,有時渾身沾滿草屑,有時甚至在冰涼的湖水裡。
瘋狂而甜美。
勒妲的內心與外在皆健壯強大,卓力格有時覺得,她錯為女兒身,如果勒妲是男人,他在她面前只有臣服的餘地,並且是出自天性對真正強大的雄性那種崇拜。
還好勒妲是女人,她有砲彈般豐滿的乳房,濕潤的陰穴,雌性特有的寬闊臀部,以及偶爾流露對於年輕男人的母性溫柔,這使得他們能成為並肩伴侶。
他們從不說什麼甜蜜柔軟的話,要是想表達對彼此的情感,就心照不宣交歡整晚。
他們會爭吵,但是吵不久,總有一個人會生氣地騎上馬,衝出去,等到夕陽西下回來時,兩人氣都消了,就吃烤羊肉喝馬奶酒,當作和解。
「我要是在年輕時遇到你,大概會天天跟你摔角。」勒妲說。
是啊,卓力格很慶幸,他遇到的是現在的她。
「我比你老,會比你早死,要是我生病了,就給我喝麻痺草煮的湯,使我昏睡,再把我拖到有狼群的地方,讓牠們吃了。」
勒妲這樣對卓力格說的時候,他沉默很久,最後抬起頭來,回答她:
「好,那麼我也一樣。」
兩人都如此驕傲,不願對方看見自己狼狽淒慘,更不想拖累對方。
卓力格羨慕那對漢人傻子夫妻,但那不適合他和勒妲,他們是草原上的子民,活要活得神采飛揚,死也要死得乾淨俐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