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h1>賭(七)end</h1>
應遠忽然想起來。
那夜,卓裳身上那令他熟悉、著迷的甜味是什麼了。
是軟糖的甜。嬌豔的玫瑰蜜香,以及水果在舌尖激起的陣陣酸楚,交織出那青澀的酸甜——她沒變,卓裳始終還是那個天真、驕縱的可愛女孩。
變的人是他,他太軟弱了,越是喜歡的東西,反而越不敢去要,就連伸出手的勇氣也沒有。
應遠的指尖越過玻璃櫥窗。熱戀的男人,往往會陷入氾濫的浪漫,哪怕那只是剛開始的單戀——他看著那成堆砌起的糖,突然想起不久前看的童話電影:愚蠢自私的王子因為詛咒變成野獸,玻璃罩裡逐漸凋零的玫瑰,是他未曾愛過一個人的心。
他看得出神,彷彿自己正是那頭被囚禁的野獸。
店員將包裝好的派放在收銀檯前,「先生?」
「還有軟糖。」他抬起頭,露齒一笑,「請給我一盒。」
比起一束庸俗的玫瑰,幾克拉輕浮的寶石,這五顏六色的繽紛糖果,反而更能證明他對卓裳的心意。
他喜歡她,這二十幾年來,未曾奢望過地喜歡著她。
就算現在被卓裳拒絕了,他也不會放棄。
因為,他們還是朋友。
有這個藉口,他還是能待在離她最近的那個距離——只要,只要她與璞夏哥,有一點點的裂縫,那裡,便有他的容身位置。
提著紙袋,應遠推開門,外頭的陽光依舊絢爛。他知道,他很卑鄙,但利用他來試煉自己愛情的卓裳,難道就不狠毒嗎?
「裳裳?」應母輕推站在流理台前的她,「發呆呢。妳臉色不太好啊,可憐的孩子,工作很累吧?」
卓裳回過神,「不是啦,太久沒吃您的蒸排骨,光聞這味道,我就快流口水了。」她邊說,邊用力吸吸鼻子,淘氣的模樣惹得應母心花怒放。
「那以後妳常來,我多煮一點妳喜歡吃的。妳看妳,都瘦成這個樣子了,妳媽也真是的,沒幫妳補補身子。」
應母興高采烈地張羅著。梅子蒸排骨、珧柱燜節瓜、芙蓉蛋,砂鍋在爐上冒著熱煙,還有她最擅長的煲湯。
「遠那小子一定又溜去哪裡混了,都這個時間還沒給我回來。」
聽他媽媽叨唸的語氣,大概會以為應遠是個十幾歲的高中生吧?卓裳噗哧一笑。
應遠是個聽話的孩子。
卓裳裳記得,他們家算得上衝突的爭執,只有兩次。第一次是應遠國小四年級時,他爸爸認為與其繼續去畫畫,不如趁早去補習。當著兒子的面,把所有畫冊全撕爛,應遠賭氣離家出走。
那天滂沱大雨,他淋得像落湯雞似的,站在卓裳房間窗前。她藏匿他整晚,隔天差點把她媽嚇暈,房裡居然藏了一個男孩子。
他父親來接他回家,裳裳央求他爸,讓應遠繼續去畫室畫畫。應叔叔冷哼一聲,「男孩子喜歡畫畫,能看嗎?」
卓裳裳無邪地睜大眼睛:「不是啦,Uncle,我只是想讓應遠陪我。」弄得所有大人一愣,裳裳的母親適時緩頰,說了些繪畫有助培養孩子美感之類的漂亮話,他爸才勉強同意讓他繼續去上畫畫課。
第二次,是去德國。一發現他是想去念設計時,他父親氣到斷了他所有金援。應遠自己拿存下來的錢,買機票去德國。
卓裳拐彎抹角想安慰這個朋友,她知道他在那很辛苦,每天算準他有空的時間,用些無聊、瑣碎的白爛話找他扯淡。最後父母還是心疼孩子,他父親飛去德國看他,兩人破冰,家庭革命和平收場。
回來後,應遠先進入子公司設計部門,但所有人都知道,這只是暫時的折衷,很快,這個獨生子就會被召回去正式接班。
「Aunt,沒關係~我來就好。」
裳裳俐落地將熱騰騰的菜端上桌,今天只有餐桌是她布置的,帶來的花放在一旁的花瓶裡。
應母在一旁笑得合不攏嘴,「小心燙啊。」
應父正好從書房踱步走進來,摘下老花眼鏡,抬頭看實木時鐘,「該吃飯了,應遠那小子怎麼還沒到家?讓人家等。」
他媽趕忙說:「是我啦,我叫他去拿水果派。就你也很喜歡的那個,我們裳裳最愛吃他們家的甜點了。來來來,我們先坐下來等遠,還是Aunt先給妳盛一碗湯?」
她是受眾人千萬寵愛於一身的么女,從小到大,只要她想要的,沒有別人搶得到。
卓裳裳嘴角的笑,甜得像要滲出蜜似的。她低下頭,稍微刻意的做作——但大人們,似乎都偏愛這種端莊的惺惺作態:「其實,有件事,不知道該怎麼跟你們兩位說??」
暫且,就讓方梓柔繼續癡心妄想吧。
她太了解哥了,或許姚璞夏會從投懷送抱的她身上索求安慰,但不可能會和她結婚——因為她的家世。
對從小在這裡長大的人來說,這個圈,就是世界的全部。姚璞夏好勝心強,因為生母的出身吃了很多苦,他比誰都努力,為的就是在這圈子裡爬上最高的點。
裳裳早發現了——姚璞夏的溫柔,是包裹勢利算計的糖衣。
誰叫單戀他的這段漫長歲裡裡,她一直是這樣遠遠地只看著他呢?
「我就是喜歡哥,哥也??哥不能也試著喜歡我嗎?」
在美國時,第四次難堪的告白,她抱住姚璞夏不肯鬆手。那時她說了:「利用我也沒關係。」她願意把自己擁有的一切全獻給他。那是姚璞夏第一次吻了她。
現在,這對裳裳來說,不過她漫長單戀中的第四次失戀罷了。
她不會放棄的,她偏不要。
卓裳裳抬起頭,向著應遠的父母,像小時候那樣,一臉聽話、委屈地看著大人,楚楚可憐地提出自己的懇求:「Uncle、Aunt,我想和應遠結婚。」
應母嘴巴都忘記要闔上,滿臉的驚喜。應父微微沉吟,「妳和璞夏??」
她文風不動,「三個月前,我和哥已經分手了。」
「裳裳,妳想要和遠結婚呀?」應母臉都紅了,摀著臉,開心地像個少女:「好好好,Aunt一定幫,一定幫!」
外頭玄關上傳來急切打開門鎖的聲響,是他,他回來了。
應遠此刻臉上的表情是什麼呢?聽見她來他家,他應該多少有點良心不安吧,會是著急?尷尬?或是愧疚?
當她虛情假意對他表白時,他會誠實坦承,這只是一場聯手的陷阱?
還是,會厚顏無恥地繼續把這場滑稽的鬧劇給演下去?
卓裳裳踩著那雙毛茸茸的粉色拖鞋,走到走廊上,靠近玄關時,她就像預備登台的演員,明明是一齣這樣爛透頂的戲,卻還是為自己等下的表現而陶醉地心跳加速。
她要他知道。她不喜歡說謊,但她很擅長。例如,假裝,真心地喜歡上一個人。
在應遠心裡,或許有個和另一個女人共譜的幸福結局,但那永遠,不會實現——
這就是現實。
他會被迫接受父母替他挑選的結婚對象,就像他人生所有的預先安排一樣,他會掙扎,會痛苦,但她不在乎,因為現在的他,只不過是她拿來讓自己不幸的道具罷了。
是的,不幸。
只要卓裳裳的婚姻是不幸的,姚璞夏就會內疚。她只要稍微利用他那一點軟肋,哥最後還是會抱住她。
她打賭,她會贏。
卓裳看著那個曾是她最相信的朋友,嘴角的酒窩淺淺一顫,「阿遠,你回來啦。」
﹍﹍﹍﹍﹍﹍﹍﹍
应远忽然想起来。
那夜,卓裳身上那令他熟悉、着迷的甜味是什么了。
是软糖的甜。娇艳的玫瑰蜜香,以及水果在舌尖激起的阵阵酸楚,交织出那青涩的酸甜——她没变,卓裳始终还是那个天真、骄纵的可爱女孩。
变的人是他,他太软弱了,越是喜欢的东西,反而越不敢去要,就连伸出手的勇气也没有。
应远的指尖越过玻璃橱窗。热恋的男人,往往会陷入泛滥的浪漫,哪怕那只是刚开始的单恋——他看着那成堆砌起的糖,突然想起不久前看的童话电影:愚蠢自私的王子因为诅咒变成野兽,玻璃罩里逐渐凋零的玫瑰,是他未曾爱过一个人的心。
他看得出神,彷佛自己正是那头被囚禁的野兽。
店员将包装好的派放在收银台前,“先生?”
“还有软糖。”他抬起头,露齿一笑,“请给我一盒。”
比起一束庸俗的玫瑰,几克拉轻浮的宝石,这五颜六色的缤纷糖果,反而更能证明他对卓裳的心意。
他喜欢她,这二十几年来,未曾奢望过地喜欢着她。
就算现在被卓裳拒绝了,他也不会放弃。
因为,他们还是朋友。
有这个借口,他还是能待在离她最近的那个距离——只要,只要她与璞夏哥,有一点点的裂缝,那里,便有他的容身位置。
提着纸袋,应远推开门,外头的阳光依旧绚烂。他知道,他很卑鄙,但利用他来试炼自己爱情的卓裳,难道就不狠毒吗?
“裳裳?”应母轻推站在流理台前的她,“发呆呢。妳脸色不太好啊,可怜的孩子,工作很累吧?”
卓裳回过神,“不是啦,太久没吃您的蒸排骨,光闻这味道,我就快流口水了。”她边说,边用力吸吸鼻子,淘气的模样惹得应母心花怒放。
“那以后妳常来,我多煮一点妳喜欢吃的。妳看妳,都瘦成这个样子了,妳妈也真是的,没帮妳补补身子。”
应母兴高采烈地张罗着。梅子蒸排骨、珧柱焖节瓜、芙蓉蛋,砂锅在炉上冒着热烟,还有她最擅长的煲汤。
“远那小子一定又溜去哪里混了,都这个时间还没给我回来。”
听他妈妈叨念的语气,大概会以为应远是个十几岁的高中生吧?卓裳噗哧一笑。
应远是个听话的孩子。
卓裳裳记得,他们家算得上冲突的争执,只有两次。第一次是应远国小四年级时,他爸爸认为与其继续去画画,不如趁早去补习。当着儿子的面,把所有画册全撕烂,应远赌气离家出走。
那天滂沱大雨,他淋得像落汤鸡似的,站在卓裳房间窗前。她藏匿他整晚,隔天差点把她妈吓晕,房里居然藏了一个男孩子。
他父亲来接他回家,裳裳央求他爸,让应远继续去画室画画。应叔叔冷哼一声,“男孩子喜欢画画,能看吗?”
卓裳裳无邪地睁大眼睛:“不是啦,Uncle,我只是想让应远陪我。”弄得所有大人一愣,裳裳的母亲适时缓颊,说了些绘画有助培养孩子美感之类的漂亮话,他爸才勉强同意让他继续去上画画课。
第二次,是去德国。一发现他是想去念设计时,他父亲气到断了他所有金援。应远自己拿存下来的钱,买机票去德国。
卓裳拐弯抹角想安慰这个朋友,她知道他在那很辛苦,每天算准他有空的时间,用些无聊、琐碎的白烂话找他扯淡。最后父母还是心疼孩子,他父亲飞去德国看他,两人破冰,家庭革命和平收场。
回来后,应远先进入子公司设计部门,但所有人都知道,这只是暂时的折衷,很快,这个独生子就会被召回去正式接班。
“Aunt,没关系~我来就好。”
裳裳俐落地将热腾腾的菜端上桌,今天只有餐桌是她布置的,带来的花放在一旁的花瓶里。
应母在一旁笑得合不拢嘴,“小心烫啊。”
应父正好从书房踱步走进来,摘下老花眼镜,抬头看实木时钟,“该吃饭了,应远那小子怎么还没到家?让人家等。”
他妈赶忙说:“是我啦,我叫他去拿水果派。就你也很喜欢的那个,我们裳裳最爱吃他们家的甜点了。来来来,我们先坐下来等远,还是Aunt先给妳盛一碗汤?”
她是受众人千万宠爱于一身的么女,从小到大,只要她想要的,没有别人抢得到。
卓裳裳嘴角的笑,甜得像要渗出蜜似的。她低下头,稍微刻意的做作——但大人们,似乎都偏爱这种端庄的惺惺作态:“其实,有件事,不知道该怎么跟你们两位说??”
暂且,就让方梓柔继续痴心妄想吧。
她太了解哥了,或许姚璞夏会从投怀送抱的她身上索求安慰,但不可能会和她结婚——因为她的家世。
对从小在这里长大的人来说,这个圈,就是世界的全部。姚璞夏好胜心强,因为生母的出身吃了很多苦,他比谁都努力,为的就是在这圈子里爬上最高的点。
裳裳早发现了——姚璞夏的温柔,是包裹势利算计的糖衣。
谁叫单恋他的这段漫长岁里里,她一直是这样远远地只看着他呢?
“我就是喜欢哥,哥也??哥不能也试着喜欢我吗?”
在美国时,第四次难堪的告白,她抱住姚璞夏不肯松手。那时她说了:“利用我也没关系。”她愿意把自己拥有的一切全献给他。那是姚璞夏第一次吻了她。
现在,这对裳裳来说,不过她漫长单恋中的第四次失恋罢了。
她不会放弃的,她偏不要。
卓裳裳抬起头,向着应远的父母,像小时候那样,一脸听话、委屈地看着大人,楚楚可怜地提出自己的恳求:“Uncle、Aunt,我想和应远结婚。”
应母嘴巴都忘记要阖上,满脸的惊喜。应父微微沉吟,“妳和璞夏??”
她文风不动,“三个月前,我和哥已经分手了。”
“裳裳,妳想要和远结婚呀?”应母脸都红了,捂着脸,开心地像个少女:“好好好,Aunt一定帮,一定帮!”
外头玄关上传来急切打开门锁的声响,是他,他回来了。
应远此刻脸上的表情是什么呢?听见她来他家,他应该多少有点良心不安吧,会是着急?尴尬?或是愧疚?
当她虚情假意对他表白时,他会诚实坦承,这只是一场联手的陷阱?
还是,会厚颜无耻地继续把这场滑稽的闹剧给演下去?
卓裳裳踩着那双毛茸茸的粉色拖鞋,走到走廊上,靠近玄关时,她就像预备登台的演员,明明是一出这样烂透顶的戏,却还是为自己等下的表现而陶醉地心跳加速。
她要他知道。她不喜欢说谎,但她很擅长。例如,假装,真心地喜欢上一个人。
在应远心里,或许有个和另一个女人共谱的幸福结局,但那永远,不会实现——
这就是现实。
他会被迫接受父母替他挑选的结婚对象,就像他人生所有的预先安排一样,他会挣扎,会痛苦,但她不在乎,因为现在的他,只不过是她拿来让自己不幸的道具罢了。
是的,不幸。
只要卓裳裳的婚姻是不幸的,姚璞夏就会内疚。她只要稍微利用他那一点软肋,哥最后还是会抱住她。
她打赌,她会赢。
卓裳看着那个曾是她最相信的朋友,嘴角的酒窝浅浅一颤,“阿远,你回来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