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8章
这日, 章台宫西侧,临水暖阁。
入夜时分,阁内只点了四盏青铜雁鱼灯, 光线昏黄柔和。
李牧被内侍引进来时, 微微一怔。暖阁里没有旁人。
长案上摆着四样菜:葱爆羊肉装在青瓷盘中,炙鹿肉串在青铜签上, 还冒着热气,一鼎粟米羹, 一碟腌渍的薤白。酒具更特别。不是常见的青铜爵,而是一对白瓷酒尊,外壁用青料绘着玄鸟展翅的纹样。
嬴政坐在案后, 玄衣常服, 肩上悬着那团熟悉的光球。
嬴政抬手:“坐。”
李牧沉默片刻, 撩袍坐下。
嬴政将青瓷盘往他那边推了推:“尝尝。少府膳监新琢磨的菜式, 用铁锅快火翻炒,名曰炒菜。苏先生说, 这般做法能锁住食材本味, 尤能驱寒。”
李牧看向那盘葱爆羊肉。肉片切得极薄,裹着酱汁,葱段碧绿,热气混着焦香扑鼻。确实是北地的做法,但比寻常炙烤多了锅气。
他夹了一筷,入口鲜嫩, 葱香混着羊肉的油脂在舌尖化开, 微微的辣意从喉咙暖到胃里。
嬴政问:“如何?”
李牧放下筷子:“甚好。北地苦寒, 若有此热菜,士卒冬日战力可增三成。”
嬴政肩头, 苏苏光球轻轻晃了晃,飘到菜盘上方,光芒里透出几分得意:“对吧,我就说炒菜最适合边关。阿政为了这顿,可是让御厨试验了好几次呢,火候这次终于对了。”
李牧动作一顿。他听不见苏苏的话,但能看见那光球高兴的模样。
嬴政唇角微扬了扬,执起案上那对白瓷酒尊中的一只,执壶斟满。他将酒尊推到李牧面前。
嬴政说:“此器,是骊山瓷窑新烧的玄鸟纹瓷尊。窑工试了十七次,只得此一对。一尊在寡人这里,一尊……”
他抬眼:“予你。”
李牧看着那尊酒。瓷质极薄,透光可见玄鸟纹影,握在手中温润不冰。这不是寻常赏赐,这是唯一的恩典。
嬴政举起自己那尊:“此酒,乃去岁秋收之新酿。李将军,北疆风雪,饮此暖身。”
两人对饮。酒是秦地的黍米酒,比赵酒更烈,一杯饮尽,暖阁里最后那点君臣距离,似乎也随酒气化开了。
嬴政放下酒尊,问的第一个问题,不是军务。
“北地冬日,士卒手足冻疮,军中医官多言无解。你在代郡时,如何处置?”
李牧沉吟:“以羊油混艾草、花椒,文火熬膏,每日涂抹。若已溃烂,则用马粪烧灰,调蜂蜜敷之。虽不雅,但能救命。”
“胡骑来去如风,烽燧示警往往不及。可有良策?”
“需驯养猎鹰。”李牧答得干脆,“鹰眼锐,三十里外可见烟尘。再于要道设暗哨,三人一哨,轮替值守,遇敌则放响箭,一哨传一哨,百里之敌,半日可报。”
“若遇降卒,表面归顺,暗怀异心?”
这个问题,李牧沉默了片刻。
他端起酒尊,又饮一口,才缓缓道:“分而化之。打散编制,不与同乡同伍。以利诱之,斩敌一级,赏田一亩。斩敌三级,赐爵一级。以诚感之。”
他抬眼,看向嬴政:“为将者,当与士卒同食同宿,伤者亲探,亡者厚葬。人心非铁石,日久可见真章。”
嬴政听完,点了点头。他没评价,只夹了一筷炙鹿肉,放到李牧盘中。
又饮过几巡,嬴政起身:“随寡人来。”
暖阁里间,是一间密室。
四壁无窗,只当中悬着一盏巨大的青铜树形灯,十三支灯烛照得满室通明。正对面墙上,挂着一幅巨大的羊皮舆图,北疆百里山川,尽在其上。
匈奴各部用朱砂标出:头曼单于本部在河套以北,东胡在辽西,月氏在河西,羌人在陇西。水草、古道、关隘、长城遗址,密密麻麻的注记着。
嬴政站在图前,负手而立,道:“寡人予你三年,五千骑卒,可能练出一支进可逐胡千里,退可固守边塞的铁骑?”
李牧走到图前,看着那些熟悉的山川,道:“能。但需三样东西。”
“讲。”
“其一,精钢马镫马鞍。”李牧手指在图上虚划,“现有皮镫易损,木鞍僵硬。若用新炼的秦钢打造双马镫、高桥鞍,士卒可在马上站稳,双手控弦挥刀,战力可增三成。”
“其二,复合弓弩。”他继续说,“胡人弓力强,但射程近。若以钢臂为弩,配以棘轮上弦,辅以鹰羽箭,三百步内可破重甲。”
“其三,”李牧顿了顿,“边市之权。”
嬴政转身,挑眉:“边市?”
李牧目光灼灼:“是。在长城沿线设三处边市,以我大秦之盐、唐、茶、布帛,换取胡人马匹、皮毛、牛羊。胡人重利,必趋之若鹜。”
“如此,我可明面上交易,暗地里探查,何部强盛,何部内乱,何部缺粮,皆可得知。更可让边民得利,他们为护自家生计,自然愿为我耳目。”
殿内安静了一瞬。
然后,苏苏光球亮了一倍,兴奋地在空中转圈:“边境经济战,李牧你真是全才,这招叫非对称作战,用贸易和文化输出慢慢蚕食对手,比直接打仗高明多了。”
李牧听不见,但他看见嬴政眼中闪过的赞许,“准。”
他走到窗边,望着北方夜空,“若三年后,这支铁骑练成,需调头南下,面对故赵袍泽,你当如何?”
李牧身体僵住了。窗外是咸阳的灯火,可他的目光仿佛穿透千里,看见了代郡的山川,看见了那些曾与他并肩作战的赵军面孔。
许久。他走到窗边,与嬴政并肩而立。
他沙哑道:“臣会劝降。告之秦法公允,告之大势已去,告之,降者可得生路,抵抗徒增伤亡。”
“若他们不降?”
李牧闭上眼睛。再睁开时,眼底有血丝,但目光清冷:
“那便击溃。但不追杀。给败兵留一条退路,退往北疆。在那里,他们可以选:成为戍边者,用刀剑为自己挣一个新身份;或者,”
他顿了顿:“成为我的敌人。”
嬴政转头看他,两人四目相对。
“最后一个问题。”嬴政指向舆图极北处,那里是一片空白,只写了两个小字:漠北。
“苏先生说,在那片空白之地,未来将崛起一个比头曼单于更可怕的敌人。他叫冒顿,会用鸣镝弑父,统一草原,建立匈奴帝国。”
嬴政收回手指,看向李牧:“若你遇到他,当如何?”
李牧凝视着那片空白。仿佛能看见,在那片未知的草原深处,正有一个少年在长大,在磨刀,在等待时机。
他忽然单膝跪地:“那臣便用这三年,为陛下踏平草原,收服诸部,筑城设县,移民实边。”
“让那冒顿无土可崛,无兵可聚。”
誓言在殿中回荡。
嬴政伸手,将他扶起:“记住你的话。”
。。。。
夜色如墨,客卿院的书房里只亮着一盏油灯。
李牧坐在案前,灯火在他脸上投下深深浅浅的阴影。案上,两样东西泾渭分明。
左边,是嬴政傍晚送来的践行礼:一柄剑鞘刻着牧北二字的虎贲钢长剑,一件玄色大氅,还有一小罐贴着秦茶·北疆御寒字样的茶叶。
右边,是他自己的旧物:一枚赵国代郡青铜兵符,兵符旁,摊开着一卷刚收到的帛书,半个时辰前,塞在晚膳食盒底层送进来的。
李牧先拿起帛书。上面的字迹潦草,力透绢背,仿佛能看见写信人咬牙切齿的模样:
“李牧将军钧鉴:惊闻将军欲为秦练骑,北击胡虏。此骑若成,必为秦之利刃。然将军可曾想过,此刃所指,终有南下一日?
公子嘉于代郡泣血立誓:他日秦骑踏破邯郸,每一寸赵土染血,皆记于李牧账上。
将军纵不念先王知遇,岂忍见故国袍泽,将来死于你亲手所练之骑?他们或许曾与你共饮代郡风雪,或许家中父老仍在邯郸翘首。
悬崖勒马,犹未晚也,若一意孤行,他日史笔如铁,必判将军为赵殇之始。”
最后四个字,墨迹格外浓重。
李牧面无表情地将帛书移到火焰上方。绢帛易燃,火苗窜起,瞬间吞噬了那些诛心的文字。他没有停顿,没有保留,直到整卷帛书在手中化作飞灰,散落在铜盘中。
然后,他拿起了那枚兵符,回想起代郡的记忆:代郡城头的风雪,麾下儿郎冻裂的手,还有邯郸那道将他全家老小当作礼单送往秦国的诏令,
他不是背叛,是被赵国舍弃。
李牧摩挲着兵符,良久,俯身从案下拖出一个旧木匣。匣子打开,里面是特意放进去的一条黑色发带。那是秦军的制式发带,秦呢质地,边缘绣着细小的玄鸟纹。此刻,它正静静躺在匣底。
李牧将兵符郑重地放入匣中,与那秦绥并肩。
他看着这一对注定无法相容的旧物,低声开口,声音沙哑,像是在对兵符说,又像是在对自己宣誓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