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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趣阁 > 明朝大博弈(出版书) > 第10节

第10节

    官民齐声道好的这种朝廷好政策,毕竟有限度。一个简单的算术原理:总价不变,数量与单价成反比。这种摊到老百姓头上的“单价”,就是教科书上常写的“苛捐杂税”。如果不增加摊派,地方政府难以为继,皇粮国税也收不上来。所谓“财政”,有财才有政,朝廷没日子过,国家就太危险了。所以,早在弘治年间,户部郎中李梦阳就把“投献”列为时政的“三害”之一。

    首辅徐阶,按规定可享受优免田一万亩。但据《明史》,他家实有田二十四万亩,佃户万人,家人数千。这么多田产、家人,“半系假借”。究竟有多少由纳献而来,很难查清。因为徐家不会说,“投献”者一般也不会举报。

    徐阶的对手高拱,也曾揭露过徐阶违规纳献,他逮着的典型,是华亭县的孙五。孙五见徐阶位居首辅,势焰逼人,将田产等项值银一千五百余两进献徐府,充为家人,还改名徐五。随后,徐五从徐府领了二万多两银子,在当地放起了高利贷。在这笔交易中,徐五与徐府皆大欢喜,吃亏的只能是朝廷和地方及其他普通百姓。

    铲除土地兼并的恶性肿瘤,海瑞的想法并没有错。问题是他并不在病因上动脑筋,而是拿徐阶做外科手术。他给徐阶开价,至少退掉“过半”的田产,这基本等于抄徐阶的家。徐阶不想把事情闹大,因为朝廷一旦知道他带头抵制海瑞,他势必会成为众矢之的。所以,他卖给海瑞一个面子:退十分之一。

    徐阶还价,也有他的道理。这田,不是他一次收来的,要退需要分门别类,再拿到官府确认,工作量很大。不是手一挥,几万亩田就自动复位了。几万亩,至少涉及几千户,即便同佃户一一握手,也要费时好一阵子。

    黄仁宇先生曾评价说:如果海瑞采取惩一儆百的方式,把徐家或其他几家有代表性的案件广事宣传,以使藉富欺贫者知所戒惧,他也许会在一种外张内弛的气氛中取得成功。

    海瑞没有这样做,而是选择走极端。双方没有共识,海瑞开始整治徐阶。华亭县的农民被发动,控诉徐府的多达万人。在海瑞的支持下,要求退田的贫民成天围着徐阶的宅第游行示威,大声呼号,徐阶的日子没法过:“时刁民皆囚服破帽,率以五六十为群,沿街攘臂,叫喊号呼。而元辅(徐阶)之第,前后左右,日不下千余人。徐人计无所出,第取自泥粪贮积于厅,见拥入者,辄泼污之。”

    泼大粪的招都用了,当初“宰相”,今日流氓。你不耍流氓,就被流氓耍,徐首辅实在无奈呀!

    这事闹得很过分,据《穆宗实录》记载,当时即有很多言官批评海瑞,刑科都给事中舒化,称海瑞“迂滞不谙事体”;吏科给事中戴凤翔,认为海瑞“沽名乱法,不谙吏事”。从某种意义上讲,言官们对土地兼并性质的认识,比海瑞清楚。关于如何处理,他们也认为海瑞其实是违法的。太祖时代,可以动用“刀把子”解决土地问题,问题是现在又不是太祖时代。

    动“刀把子”的事,海瑞似乎依旧用上了:徐阶的长子、次子和十多个豪奴被判充军,三子被革去官职,数千家奴被遣散十之八九,掠夺的民田至少退还了一半。

    这个结果很不正常,但为不明真相的老百姓所接受,并且叫好。海瑞除霸退田之事,受到民间追捧,也被后世演绎。《海瑞罢官》中为了强化戏剧冲突,把徐阶父子塑造得无恶不作,徐阶之子徐瑛霸占农田,强抢民女,海瑞秉公执法,在御史来摘他的大印之前斩了徐瑛。其实,真实的历史中海瑞没有杀徐瑛。徐阶的家人被处理,那是政敌高拱趁机报复。苏州知府、后来的松江知府,海瑞以为他是自己的手下,其实他是高拱的手下。

    高拱成功地捅了徐阶一刀,递刀子的则是海瑞。最终的结果,是徐阶被打击,海瑞被吊销当“医生”做手术的资格证。

    舒化批评海瑞时,还评价他是“一代直臣言”。这并不算恭维,海瑞确实是个正直的人。但这种正直的秉性,同样也让思路不转弯。这时的首辅是高拱,次辅是张居正。早在隆庆元年(1567年)徐、高争斗时,如日中天的海瑞力挺徐阶,给了高拱致命一击。东山再起的高拱,不可能因海瑞要徐阶退田就放过海瑞。张居正本是徐阶一党,海瑞拿徐阶开刀,张居正从中斡旋,海瑞又让他颜面尽失。有了这两个人的共识,海瑞怎么可能干到底?而他们的共识,恰是对海瑞的了解。依海瑞的行事方式,真把徐阶“医”结束了,势必会医到他们的头上。徐阶的问题,哪个高官没有呢?

    重重挨了一刀的徐阶,并非没有官场能量。对付高拱力不从心,对付海瑞则游刃有余。徐阶弯下腰去求高拱,高拱的目的已圆满达到,开始显出“公正”与“大度”,他说海瑞确实太过分,但我不好亲自出手,您一定要理解我的难处!

    徐阶明白了,说这好办,立即吩咐故旧,找个御史参了海瑞一本,高拱果然在奏本上签字同意——海瑞,调任南京总督粮储。土地兼并的事,从此与海瑞无关了。

    五、疑似病人

    南京总督粮储,是一个没有实权但待遇不错的职务,海瑞已年过半百,这正是他颐养天年的好去处。但是,闲差上的海瑞,根本闲不下来,他又发现了更多的疑似病人——所有的官员,都是“变态”的!

    “今举朝之士皆妇人也,皇上勿听可也。”他在给皇帝的辞职报告中,开始骂满朝臣工都是“变性人”。

    首辅李春芳六十岁了,是个挺温和的老头,见了海瑞的奏疏,也忍不住与同僚打趣:呵呵,老夫我是个老太婆啊!

    认为官场上的人都有病,这几乎是海瑞的一贯观点。他在巡抚应天时,不光是给徐阶动手术,还给所有的人用过猛药——

    入职当天,他即颁布《督抚条约》三十六条。这个方子很大,需要照方吃药的人太多。《督抚条约》规定,巡抚出巡各地,府、州、县官一律不准出城迎接,也不准设宴招待。考虑到朝廷大员须存体面,他准许工作餐可以有鸡、鱼、猪肉各一样,但不得供应鹅和黄酒,而且也不准超过伙食标准。这个标准是:物价高的地方纹银三钱,物价低的地方两钱,连蜡烛、柴火等开支也在上述“接待标准”之内。

    《督抚条约》还禁止装修招待房舍,楼堂馆所一律停建。海瑞差一点搞了“无纸化办公”:境内公文,一律使用廉价纸;过去公文习惯上文后留空白,今后一律废止。

    对官员的管理,海瑞从八小时以内,管到八小时以外,并且实行“实名制”:凡乡绅、举人、监生等到衙门拜见官员,或投递书信,必须进行登记。内容包括谈话的要点、书信的节录。官员出行,行踪和言论都要记载。记载不实的,官员和登记者都要处罚。

    这些相关规定,不光是针对海瑞巡视地区的官员,路过这个地区的,也得照海瑞的规定去做。京师和外地的官员,到了海瑞的辖区,如同进入敌国。这影响,想不大都难啊!几乎全国的官场,由此一片哗然——如此怪僻、乖张、不近情理的封疆大吏,谁见过?

    海瑞的怪异如果局限于官场,倒可以理解。但实际上,他将整个应天辖地包括苏州、常州、镇江、松江等十余府,搅得天翻地覆:他禁止百姓穿奇装异服,禁止制造奢侈品,包括应天特产的忠靖凌云巾、宛红撒金纸、斗糖斗缠、大定胜饼桌席等高端绸缎、文具、饰品及甜食……地方富豪的红漆大门,也得刷成黑色。整个苏州城,家家都像办丧事。

    海瑞自认为理当如此。当年,明太祖朱元璋定下祖制,把元朝的等级制推向新的极端:衣食住行要严格按照品级,有钱也不能随便穿好的吃好的,不达到一定品级,不可以把家门刷成红色。海瑞,这是坚定不移地走朱元璋的道路啊!

    回到一百年以前,可社会毕竟在进步,可能吗?正因为不可能,很多人认为海瑞有“病”。当代的学者,甚至认定海瑞是“偏执症”患者。

    说“精神障碍”,太具现代色彩,古代只有笼统的疯子、傻子之说,放在海瑞头上不太合适。就儒家弟子的传统,当不失“修齐治平”的标准,合乎“一室之不治,何以天下家国为”的道理。因而即便是儒家传统之下,海瑞也真的很难算得上是一个正常人——

    海瑞的家庭,是个一团糟的家庭。母亲谢氏,一生守寡,又教育出著名的清官,完全可以旌表为节妇。但她度过八十寿辰后,海瑞的上司仅呈请皇帝例行公事,给了个四品夫人衔,只享受普通官员亲属最基本的政治待遇。海瑞家庭纠纷不断,老母亲一点都不慈祥,除了儿子好,剩下的什么都不是,令时论大为不满,给人的感觉极不厚道。

    海瑞的家庭,病态而悲剧。晚年,海瑞在给友人的信中说:“每一思及,百念灰矣。”为什么呢?有一个极端的传闻:当年海瑞五岁的女儿很饿,男仆给了她一个饼充饥,海瑞说男女授受不亲,你怎么能接受一个男仆的食物?你要是我的女儿,就应该饿死!结果,这女儿饿了七天,直到饿死。

    五岁的孩子,应该没有老父亲的精神毅力。而正常人,也干不出这等绝事。这个故事出自当时的文人笔记,资料来源是海瑞一个政敌写的奏折,控告海瑞无故饿死亲女。古代儿童夭折率确实很高,故事的细节也不一定真实,但绝非子虚乌有,当是空穴来风。

    海瑞的妻妾子女众多,同样鲜有好的结果。海瑞的侄女婿梁云龙在《海忠介公行状》中称,海瑞有“三妻两妾”。野史则有“七娶”“九娶”之说,明朝人姚叔祥《见只编》称“瑞已耄,而妻方艾”。意思说,海瑞耄耋之年还娶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做小老婆。

    海瑞的第一位夫人许氏,为海瑞生有两个儿女。嘉靖二十五年(1546年),海瑞三十四岁时许夫人被休。比较靠谱的分析,是与婆媳矛盾有关,并非许氏的过错。海瑞和许夫人离异之后,又娶了潘氏夫人。但不到一个月,潘氏又被休弃,原因不得而知。接着,海瑞又娶了王氏夫人。王夫人在海瑞到达淳安之前两年为海瑞生了个儿子。隆庆二年(1568年)七月,王夫人自杀。在王夫人去世前十一天,海瑞的小妾韩氏上吊自杀。海瑞的家庭生活扑朔迷离。

    海瑞还有一妾邱氏,可能是海瑞在家乡闲居时所纳,她为晚年的海瑞生了一个儿子,但长到三岁就夭折了。海瑞死时,有“二媵四仆”。媵即侧室,也就是小妾。这二妾中有一个是邱氏,另一个则是有人所说的“瑞已耄,而妻方艾”的那个“方艾”的女孩子。如果这般,海瑞就应该有过三个小妾了。

    清官,往往与清贫同日而语。海瑞的贫穷,备受世人的赞叹。但很少有人想过,一个省部级高官,甚至做到了“副国级”,如果生活都那么艰难,那些普通官员,还有普通的平民百姓,又怎么能活?

    海瑞一生,娶妻、纳妾不断,是要花钱的。明代纳妾,买一个色艺俱佳的名妓,通常需支付身价千两白银。明代小说《金瓶梅》说,收婢女为妾需白银五十两,讨一个妾要百两以上,一般需要三百两,另付媒婆赏钱、道喜钱等项。海瑞娶妻纳妾,会是买两斤猪肉的钱?这“消费理念”,相当畸形。

    海瑞到底有没有病,难有定论。但海瑞认定所有的官员都有病,则是肯定的。在南京总督粮储任上的苛论,让海瑞站到了整个官场的对立面,没有一个人对他表示支持或同情。隆庆四年(1570年)三月二十三日,高拱在御史杨邦宪《议革南京督粮都御史疏》上题复:“见任南京粮储都御史海瑞依议裁革。”三天后,隆庆帝下旨:“是”。

    罢官回家的海瑞,一呆就是十六年。闲居的海瑞,这期间有了新的观点,他撰文称:嘉靖、隆庆、万历数十年间,官场均黑暗腐败,最重就是他的家乡!而在传统理念中,官员通常是不骂家乡的。东汉的大臣张湛,有一次回到老家,看见县衙便主动下马,随从认为没有必要,“不宜自轻”,张湛留下的一句名言是:“父母之国,所宜尽礼,何谓轻哉?”

    ——海瑞眼里的世界,凡是所见之处,总是一无是处。

    万历十三年(1585年),张居正已死,万历帝重复了隆庆帝的故事,再次起用七十二岁的海瑞为南京右佥都御史。但正如张居正所担心的那样,海瑞不是治病的妙手,而是诊断的能手。垂老的海瑞,一上任就要惩治敲诈勒索的五城兵马司,引发极大反弹。海瑞又上书皇帝,对吏治表示强烈不满,建议恢复明太祖对贪官剥皮实草的酷刑,以及定律枉法八十贯判处绞刑。此文一出,满朝文武哭笑不得。太祖时代的那一套,如今真的管用吗?

    南京御史台本没有实际事务,官员几乎从来不坐班,显然也是问题。海瑞一到岗,马上要求人人“打卡”坐班,不来就要扣发工资。有一位御史过生日,在家摆宴席,请歌伎戏班子唱了一天。当时听戏,已是不分阶层的社会时尚,就是老百姓也不会觉得官员请人唱戏犯法。海瑞则按照太祖“御史为百官之表,宴燕不得延伎”的规定,把这位御史按到地上,杖责了一顿,谁求情也不手软。又有一位陈御史,让差役到市场上半价买米,被人举报。海瑞要加倍处罚陈御史,把差役革职,打了三十大板,再把他枷号在陈御史办公的衙门前,以羞辱陈御史。

    每个皇帝起用海瑞,最终都会觉得得不偿失。几个月后,海瑞被改任南京吏部右侍郎,再改任南京右都御史。万历十五年(1587年),海瑞病死于南京任上。

    据传海瑞去世后,主持海瑞丧事的王用汲,看见海瑞的贫寒,禁不住哭了起来,凑钱为海瑞办理丧事。但海瑞是个正二品的高官,即便无钱,以明朝的礼制,他的丧事也不会出现需要社会人士凑钱的情况。《明史》只称:海瑞“丧出江上,白衣冠送者夹岸,酹而哭者百里不绝”。

    这个,应该是真的。海瑞从海南起复入南京为官那天,“黄童白叟,填溢街巷以观公。”海瑞宅第每天都有前来拜见的百姓,海瑞问:“见我何为,欲言事乎?”百姓叩头说:“没什么事,就想看看海爷的相貌。”海瑞上下班路上,也常有“海粉”蹲守,只为在海瑞掀起轿帘的刹那,看上一眼。

    百姓对海瑞交口称赞,有人确实是因为海瑞帮他们打赢了官司,但更多的人并没有从海瑞这里受到任何实际好处。正因为没有实际关联,才有一种复杂的社会心态,驱使他们支持海瑞,保持着对海瑞的想象。清官——海瑞的这种符号价值,比他做官时给百姓带来的实际价值要大得多。

    海瑞一生都以“圣人”自居,视他人为“病人”,但也被他人视为“病人”。海瑞到底是“圣人”还是“病人”?乔治奥威尔评价甘地说:接近圣人之境的人,往往是可怕的!至于“清官”,真正的救时人物曾国藩说:余平生以享大名为忧,若清廉之名,尤恐折福也……

    较之于曾国藩,海瑞只有成名,没有成功。曾国藩的救时,就在于他不像海瑞那样坚持活在自己的太祖时代!

    左光斗:朋党之争的牺牲品

    明代官场上的争斗,常见的是一股“温柔风”:互相给对手下“套子”,对手掉坑里,大戏差不多就落幕了。到了天启年间,朋党之间的斗法风格陡转:魏忠贤一气逮了六个东林党人,清代著名作家方苞在《左忠毅公逸事》中,叙述了其中的左光斗。锦衣卫诏狱之中,左光斗“席地倚墙而坐,面额焦烂不可辨,左膝以下,筋骨尽脱矣……”“温柔风”不再,“酷烈风”骤起,杨涟、左光斗、袁化中、魏大中、周朝瑞、顾大章等“东林六君子”,没有一个活着出来。

    文章大家方苞,作品多以细节取胜,《左忠毅公逸事》长期入选教科书,左光斗也由此广为人知。而这位明末的著名忠臣左光斗,则有着更多的细节与微观,信息量巨大而意味深长……

    一、家风

    左光斗(1575-1625),字共之,又字遗直,号浮邱,又号苍屿,南直隶桐城县东乡(今枞阳县横埠镇)人,万历三十五年(1607年)三甲第九十一名进士。左光斗出现在明季官场,只有十八年。

    官场十八年,左光斗默默无闻的时间长达十二年。左光斗初授内阁中书舍人,官从七品。中书舍人只有副处级,不仅职级很低,也谈不上权力。明代的中书舍人隶属内阁中书科,干的是公文起草之类事务,内阁的“通知”要写,皇帝的圣旨也写。但是,公文中的意见都是“领导”的,中书舍人的职责就是把它们变成文字,不能写错别字,不能把“领导”的意思弄错、弄反。

    万历四十一年(1613年),左光斗擢御史台候命。这一候,就是六年。直到万历四十七年(1619年),左光斗才正式担任浙江左道监察御史。天启三年(1623年),左光斗升授大理寺左寺,又晋大理寺少卿。天启四年(1624年),左光斗升都察院左佥都御史。左光斗官场上的最后六年,始终都在执法、执纪的岗位上。

    正是在这种位子上,左光斗呈现出官场“角斗士”的风格。泰昌元年(1620年),明光宗暴毙,左光斗将光宗的宠妃、天启帝的养母李选侍骂得狗血喷头。内宫多事,人人自危,唯有左光斗等少数官员敢于出头。左光斗这种官场风格,像是职业风格,更重要的还是源于“家风”。

    左光斗的曾祖父叫左麟,清史馆总纂马其昶《桐城耆旧传》中,载有左麟一则故事:明初桐城县的“芦课”(即芦苇税)十分繁重,桐城“芦课”集中在左光斗的家乡东乡,普通税户根本交不起。治下百姓苦不堪言,桐城县官也心知肚明,但也没有太好的办法,因为税赋是朝廷核定的,县邑本级无权减免,核定的税赋必须依册征缴。与其得罪上司,不如得罪百姓,桐城县令为保证税银的足额上解,只得强逼硬收。仍不能完税的,便关入县狱逼打,左麟的左邻右舍,常因此被关进桐城县狱。

    左光斗的祖上比较富裕,自家不存在交不起税的问题,但乡亲经常因交不起税被关受刑,左麟就看不下去了。与妻子一商量,干脆掏钱替乡亲们垫上。可需垫税的乡民实在太多,更要命的是这一年的“芦课”问题解决了,新一年的“芦课”问题又来了,左家就算有百万家财也不够啊!百姓还是交纳不出,县官照旧打人、关人,左麟的火气腾地就上来了。左麟怒不可遏,收拾行李,直接进京找皇帝告御状去了。

    明初大力倡导上访直诉,老百姓认为地方上有什么问题,可以直接进京,地方官谁阻拦处理谁。老百姓说得对,皇帝有赏赐,所以明初老百姓押着地方官进京的事都有,地方官不敢轻易欺负老百姓,社会秩序恢复得也快。

    但是,上访直诉制度的设计也有问题:国家这么大,事无巨细都由最高统治者来公断,这量也实在太大了,没有什么可持续性。后来设了道“门槛”,《大明律》规定:未经地方政府处理直接进京申告,越诉者“笞五十”,然后再受理。这招特有意思,如果莫名其妙被人扇了一耳光,明显太委曲,可又打不过人家,怎么办?理论上可以找皇帝去主持公道,但前提得先接受这五十大板,身体欠佳的可能小命不保。为“一耳光”的事挨“五十板”,事主觉得不划算,不如自己咽下一口气。

    左麟为乡亲的事越级进京上访,显然是知道这个利害的,这“笞五十”下来,左光斗的曾祖父左麟也不知道会是什么后果。好在左家的家童左恩很忠勇,自愿替主人领受了“笞五十”——左恩偷了主人的状子,提前赶到午门击鼓鸣冤。“笞五十”下来,左恩果然一命呜呼。左恩死后,左麟见到了明宪宗,当面向其陈述桐城“芦课”实情,明宪宗“允奏,减课额十之三”。

    仅仅因为看不下去,便做了这件完全与己无关的事。为了这场进京上访,左家耗银近万两,外加一条人命。

    二、乡风

    明初的万两银子,折合人民币不下500万元,是个天文数字。为一桩与己不相干的事,搭上一条人命,耗去巨额家财,左麟究竟是因为什么?

    性格,或是性情。左麟在地方,人称侠义之士,看不惯的事情,拼命也是可以有的。

    从曾祖父左麟到左光斗,左家数代的性格,基本上差不多,左家的“家风”就是这样。

    左家的“家风”,似乎是“遗传”,其实,不尽是。左光斗的家乡桐城东乡,“民风”全都是这样。

    桐城东乡是一个俗称,真正的乡名叫“清净”。清净乡地处桐城县的最东端,是一个枕山览水之境。乡名“清净”,本是个佛教用语。宗教呵护的是人的心灵,“清净”也是乡民的信仰追求,地方民风原本淡泊,但这是地方的“过去式”。

    左光斗的先祖本居江南泾县,明洪武年间迁居桐城东乡。这时的桐城东乡,民风剽悍,崇尚勇武,人心耿直。清代桐城派大师吴汝纶《章冠鏊传》曰:“东乡俗尚意气,其民好斗敢死。”

    桐城东乡的民风巨变,正是起于左氏家族迁居桐城的明初。中国历史上,明代实行最严格的“役籍乡贯”制度,即所谓“籍贯”。“籍”指“役籍”,“贯”指“乡贯”,与现代的“籍贯”概念差异很大。简而言之,“役籍”相当于当代的户口类型,明代的“役籍”分为“民籍”“军籍”等。不同的役籍,通常都会从事农业,但承担的税赋、徭役等义务完全不同。民籍承担的是田赋与力役、杂役等,军籍则承担军役义务,包括治安维护与征战等,是单一的兵役义务。

    左光斗家族虽属民籍,但整个桐城东乡的氏族多为军籍。桐城东乡所出的著名历史人物方以智、方苞家族,章纶、章伯钧家族等,皆为军籍。这些职业军人性质的乡民,长期接受军事“操术”与“军纪”的训练。军纪即军规,明代的军规内容复杂而严酷,核心在强调军人的服从性。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,长官命令无论对错,军人都须无条件执行,显示军人式的牺牲精神。

    武艺精湛,军纪严明,义气为先,牺牲生命在所不惜,民风格外强悍,传承至今。清代江南九华山出了欺男霸女的恶僧,桐城东乡人听说后,一下去了三十六个武术高手,奔袭百里,把九华山打得稀里哗啦。清末太平军想借道东乡,老百姓根本不拿太平军当回事,来一次打一次,打得太平军不敢进东乡。

    明代“役籍”制度的养成,桐城东乡人说一不二、敢作敢当的性格尤为凸显,也就是桐城派大师吴汝纶所称“好斗敢死”的东乡民风。

    左光斗便是这种说一不二的人。有一年,左光斗与朋友、老乡方大铉一起喝酒,见其六岁的儿子方文在一旁玩耍,随口问了一句:“你读过什么书?”方文答:“杜诗。”左光斗顿时来了兴趣,对小孩说:“这么小都能背杜诗?背一首试试,真背出来了,我把女儿给你!”结果方文真的背出来了,左光斗也真的将长女许配给了方文。

    左光斗的女儿成亲后,与婆家人的生活不和谐,一次口角后自杀身亡。左家一大帮人冲进方家,将方家砸得稀巴烂。方文有一小妾有孕在身,不幸成为出气筒,一顿拳脚后当场毙命,闹出一尸两命的惨剧。左光斗的女婿方文跑得快,好多年后都不敢回家。

    家风,乡风,可见一斑。左光斗进入官场,明季的世风又席卷而来。三风合一,左光斗命中的血雨腥风隐约显现……

    三、世风

    世风日下,是王朝末期的普遍特征。但“世风”的概念,显得抽象而空泛,明季的世风于官场的突出表现之一,就是黑白不分的“朋党之争”。

    左光斗官场经历十八年,六年默默无闻,六年“下岗待业”,最后六年手段雷霆。

    万历四十七年(1619年),明朝官场有场整风运动,左光斗出任御史巡视京城,一气抓了一百余假官。明季的假官,不是小广告上的办假证,而是官员任命中程序与门径方面存在问题。卖官买官是一种风气,左光斗不吃这一套,也不问假官背后的真“靠山”是谁,直接就较上劲了。左光斗任御史的时间并不长,“铁骨御史”的声名却不小。

    左光斗显然充满了正气,朋党之风中左光斗不能不置身其中——左光斗是东林党成员,并且是东林骨干。为了东林党的利益,左光斗还看上了另一个人,即《明史》中的“奸臣”阮大铖。

    阮大铖,字集之,号圆海、石巢、百子山樵,桐城人。阮大铖于万历四十四年(1616年)进士,官场是非一言难尽,最终他以文学而史上闻名。

    天启四年(1624年),阮大铖因父亲去世在家丁忧守孝。“丁忧”就是俗称的“守孝三年”,实际上明制规定的“丁忧”时间是二十七个月。可是,二十七个月早已过去,吏部依旧没有给阮大铖安排新的工作,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,阮大铖成天就在郁闷着这个事。正在琢磨奥秘时,阮大铖忽然发现这脑子动得有些多余——左光斗给阮大铖写来一封信,说你马上给我回京,我帮你谋到了一个好位子!

    确实是个好位子:吏科都给事中。阮大铖“丁忧”前只是个“行人”,是一个科级(正八品)干部,工作职责主要是颁行诏敕、奉旨吊祭、奖励官员之类的事务,虽说工作体面还比较风光,但有什么权力那就谈不上了。并且,在这个位子上,阮大铖原地踏步干了九年。

    吏科都给事中是正七品,这官品升了两级,“掌侍从、规谏、补阙、拾遗、稽察六部百司之事”,就是以皇帝名义发出的制敕,都给事中发现有什么不妥之处,可以“封还”给踢回去。组织部长(吏部尚书)有重要工作向皇帝汇报,副部长一般不参加,但得有吏科都给事中陪同前往。吏科都给事中“品卑而权重”,左光斗主动帮自己谋到这么好的官位,阮大铖确实没有想到。

    为阮大铖谋官,像是老乡帮老乡,也说得过去。左光斗确实是阮大铖的同乡,并且还是“同里”。除了是同乡,还是朋友,左、阮两家一直很有交情,交往频繁。但是,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。

    左光斗关照阮大铖,关键在于二人是“同志”:左光斗是东林党的骨干成员,阮大铖是东林党的老党员,算“党龄”那都是一二十年了——阮大铖早在求学之际,就成了东林党领袖高攀龙的弟子。东林党领袖亲自当“介绍人”,阮大铖就这么加入了东林党。

    朋党的群体利益优先至上,吏科都给事中这顶帽子,必须戴在东林党的党员头上。但是,明朝的官员升迁,要遵循论资排辈的既定规则。为了计划的圆满实现,东林党事先进行了精心谋划:天启四年二月,原吏科都给事中程注资满当迁。程注提拔走了,空出来的位子按“规则”应该由周士朴接任。问题的关键是,周士朴是个“无党派”人士,并且“性刚果”,不好操控,吏科都给事中的帽子断断不能给他。排名在周士朴之后的,是时任刑科给事中的刘弘化。刘弘化也是东林党人,但在东林党的核心层里没有“铁哥们”,加上自己的父亲已经病重,父亲一旦病故自己也要按规定回家“丁忧”,所以刘弘化自己放弃了竞争。这接下来的人选,只剩阮大铖一个人了。

    出于对内幕的一清二楚与群体利益的综合考虑,左光斗认为只有阮大铖才是不二人选:有能耐,是同党,是朋友,是同乡。把阮大铖放到重要岗位,有利于双方共同打拼,对东林党也不失为一件好事。可是,等阮大铖赶到北京时,左光斗自己先为难了起来——因为,东林党高层刚开了一次高层碰头会,对当前的斗争形势有了更全面的分析。

    东林魁首顾宪成及吏部尚书赵南星等人认为,论才干与资历,阮大铖“确实没问题”,但问题的问题是,阮大铖性格太张扬,见人都有说不完的话。清康熙《怀宁县志》载:阮大铖“为人亢爽英多,风仪秀整,掀髯谈天下事,如河源滚滚,莫测涯际”。东林党树大招风,与昆、齐、浙、楚诸党及魏忠贤之间,难免需要明争暗斗,保密工作至关重要。从东林党整体利益出发,另一东林党成员魏大中则城府极深,更适合出任吏科都给事中。此时的东林党领袖并无恶意,亦非认为阮大铖品行存在问题。为公平起见,拟让阮大铖出任同级别的工科都给事中。但是,工科权力不显,魏大中资历又不如己,阮大铖极不乐意。

    这一下,最尴尬的就数左光斗了。信是自己写的,人是自己叫过来的,难道自己吐出的口水,还得自己咽回去?这也不是左光斗的性格啊!

    左光斗越尴尬,东林大佬的态度则越坚决:这吐出的口水,还真得你自己咽回去。阮大铖与你关系“铁”,你也跟他好沟通,你要主动找阮大铖谈次话,做好他的思想工作。

    虽说自己是党内骨干,但跟领袖们比,自己毕竟人微言轻。领导的话说到了这份上,左光斗只好硬着头皮找阮大铖谈心。

    四、对手

    吏科都给事中的工作领域,主要在组织人事;工科都给事中的工作领域,主要在工程建设。前者政治权力明显,后者经济利益明显,孰好孰差是因人而异的。左光斗把工作安排的情况一说,阮大铖感到特别别扭:要说当官捞点好处的事,这时的阮大铖并不热衷,人家家庭环境优越,是个不缺钱花的主,奔的就是一个政治前途。较之于工科,吏科明显是“重用”,而重用的这个人,阮大铖也是越想越别扭——魏大中,自己的“同志”,还是“同学(同年,同科进士)”。让魏大中去吏科,东林党内明显是在重用魏“同志”,不重用阮“同志”。党外又会怎么看?明显就是阮“同学”不如魏“同学”啊!

    推心置腹,左光斗与阮大铖谈了一通。阮大铖对官场内幕并不陌生,觉得这时候与左光斗争论已毫无意义,再找党的领袖去争取也为时已晚。煮熟的“鸭子”居然飞了,阮大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。当着左光斗的面,阮大铖什么都忍着。出了左光斗家的门,阮大铖就开始动起了脑筋。

    官场上要想搞顶好“帽子”,唯一的办法就是“找人”。找谁呢?找赵南星,现在等于白找。找齐、浙、楚这种小党的领袖,本不是“同志”,还要得罪“同志们”。就算找到了,最终肯定还是被“同志们”否决。要“找人”,只能找能镇得住东林党的人。

    天启朝,唯一能与东林党乃至整个文官集团相抗衡的,只有宦官集团。而天启皇帝最信得过的宦官,便是太监魏忠贤,也是东林党最强劲的对手。

    历史上的魏忠贤,名声相当不好。不过,那是后来的事。早年时魏忠贤混得极其潦倒,走投无路之际痛下狠手自宫,以便找份好工作,进宫去当宦官。但是,年龄超标,没被录用。魏忠贤只好降低奋斗目标,到退休太监孙暹家当临时工。在这里,魏忠贤表现出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,孙暹一看这小伙子不错,也才二十多岁,不符合招工条件的也只有这一点,于是卖了个老面子,推荐他进宫当了宦官,让“临时工”转正为“正式工”,实现了魏忠贤的进京梦。

    在宫中,魏忠贤一干就是三十多年。虽说工龄挺长,但想帮人弄个官做那是不可能的事,因为魏忠贤手中的“权力”,只局限于倒马桶,扫地抹桌子,看仓库。三十多年啊,五十多岁了,魏老头不仅面临“退休”回家,而且年纪临近明代的平均寿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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