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是个不错的地方。几年前我曾来过一次,当时还在杂志社任职,做常驻摄影师,随一干工作人员到昆明取景采风。诚然,这里的城市设施远远比不上一线大都市,但胜在山清水秀,气候宜人,我十分喜欢。
上次只待了不到一星期便匆匆离去,对此我是深感遗憾的,一直想要再来感受一次,但总也抽不出时间,计划了好几年,直到今天才得以付诸实践。
这次时间充裕,资金方面预算充足,我在靠近边陲的小城里租了一间公寓,付了一整月的房租,打算逛遍周边各处,好好放松一下,顺便找找灵感。
行程上我没有特别进行过安排,基本上走到哪算哪,照片拍多拍少全看心情。累了就回去,懒了就躺着,窝在屋里看一天电影,等第二天有劲了再出去转。
如此一周下来,翻翻相机,里面只存了少得可怜的几张照片,旅行日记则是根本没更新过,可以说得上是懈怠至极了。
不过管他呢,舒服就好。
这天晚上,我从外面回家,经过一条小巷时,听见里面隐隐约约传来一阵古怪的响声。
孤身在外,其实我是很注意自我保护的,尤其这里靠近边境,人口混杂,经常发生抢劫械斗。为了不成为受难的小白羊,我一般都不会选择在夜间出门,基本上天一黑就待在家里不出来了。今天属于例外,白天的时候我坐大客去旁边小镇游玩,景色太好,一时拍照拍入了迷,错过了返程车,等我好不容易折腾回城,已经是入夜时分了。
按常理,在这个时间这个环境下,不管小巷里有什么,我都该当做没听见,低头快速走过的。
可是今天不知道是怎么了,也许是还处在拍到好照片的兴奋里,也许是忽然想起了前两天看到的幼童被残忍奸杀的新闻,总之,我没有照常理一般快步离开,而是顿住了脚步,皱着眉向巷子里探看。
街边的路灯只能堪堪照射进巷口,再往里却是一片晦暗的阴影,看不出到底有什么古怪。
我打开手电筒,向里面照射着,小心翼翼地缓步走了进去。
入目首先是一大滩脏污的水迹,旁边堆放着几只塞得满满的黑塑料袋,从它们散发出来的异味可以断定,这是一堆未经处理的厨余垃圾。
难道是老鼠或是野狗翻找食物发出的声音?
我狐疑着又往前走了几步,脚下一踉跄,似乎踢到了什么东西,吓了我好一跳。
手电筒下移,在刺眼的白光下,我总算看清楚了那绊人的障碍物——一条裹着破烂牛仔裤的长腿!
不会是撞见尸体了吧?这么晦气。
心里唾了一口,我凑过去,顺着那条腿往上照。
墙边果然是有一个人,是一个看上去非常潦倒凄惨的男人。
半长的凌乱发丝纠结着挡在脸上,让我有些看不清他的面容,但裸露在外的手臂明显可见骨折的痕迹,皮肤上也有好几处细小的刮伤,正殷殷地渗着血。
看来是还没死透。
见他这副尊容,我基本已能断定他的身份——小混混、瘾君子亦或是还不上债的赌鬼,总之就是烂人一个。
心里这样想着,动作上也不再留情,我抬起一只脚冲他肩上一蹬,不耐烦地粗声问道:“嘿,死没死?用不用帮你叫救护车?”
“嗯”地上的男子哼了一声,被我踹得身子一晃,勉强抬起了头。
这个人
本来我是想着再重复一遍刚才的问题,没反应就直接走人的,可是跟他目光相对的一瞬间,我的喉咙竟像是卡住了一般,吐不出半个音节。
这个人的眼睛实在是太过清澈、太过纯粹,完全不像是什么自甘堕落的社会渣滓。
难道是我错认好人了?或许这是个被抢劫的可怜旅客也说不定。
“你怎么样?能站起来吗?”收回抬了一半的腿,我蹲下身扶住他的肩膀,帮他坐直身子。
甫一接触他的身体,我便忍不住皱起了眉毛。入手的温度好高,几乎可以说是滚热了。这还是隔着一层破恤的效果,足可见此人正在承受着何等程度的高烧,也难怪会栽倒在这种乱七八糟的地方了。
“我送你到医院?”把人拉到怀里靠着,我摸了摸他的额头,果然那里也是一片滚烫。
那人不知是烧傻了还是怎样,眨了眨水润的眼睛,单是发出一声呻吟,并没有做出实质性的回答。
烧得太厉害,恐怕大脑已经无法完成正常的思考及对话了吧。
犹豫了一下,我还是将他的手臂搭在肩头,揽着他的腰将他从地上带了起来。
别看我外表削瘦,实际上内里是有一把子力气的。身上肌肉虽然偏于单薄,但该有的都有,足够支撑我架起一个大男人。
不过架得住归架得住,身边这个发着高烧的男性身型实在是有些高大,沉重的骨架压下来,饶是我足够有劲,也难以顺顺利利地把他带到医院。
不过好在他还没有完全失去意识,腿脚虽然发软,但好歹是勉强靠着自己的力气在走,并没有完全靠我拖拽。
这个时间街上几乎一点动静都没有,想要招手打个车都难。我思考了一下,决定把他带到附近的一家昼夜营业的小诊所里去,先挂个点滴,等退烧后再考虑其他伤病。
诊所里的灯光不算很明亮,但比起手电筒或是昏黄的路灯要好很多。
那个男人经过医生的一番简单检查,已经吃过药,躺到简陋的铁床上接受输液了。
治疗费用当然是我掏的。他身上除了一件破恤和一条烂裤子之外别无他物,医生问他话时,他也是呜噜呜噜地说不清楚,我甚至有点怀疑他是精神病患者,智力低下、脑子有问题的那种。
不过看他的眼睛倒完全不像是那种神智不清的傻子。
在他昏睡着输液期间,医生又给他简单做了些检查,告知我此人身上有三处新伤及多处旧伤。肉眼可见的右手臂骨折自是不用提,除此之外右脚踝也有一处扭伤,胸口一道尖锐物体所致的划伤,没处理好,有些发炎,也正是因此而引发的高烧。
这几处新伤还可以说是因被抢劫或被围殴所导致的,可检查出来的旧伤却让人有点匪夷所思。
他的身上竟然有多处鞭打所致的细长条状瘀痕,而导致他说话不清楚的原因则是舌头上的一块陈年烙伤。
都进入法治社会这么多年了,怎么还会有人受到这样的鞭打和烙印?难道他是被谁豢养的奴隶不成?
“根据体型及肌肉状态来看,他很可能曾经从事于某种需要高体能高爆发力的运动。再结合他身体的旧伤,以及皮肤的磨损、角质等等我觉得他应该是一名拳手,或者准确来说,是一名格斗家。”
穿着宽松白大褂的中年医生转着笔看向我,眼神里既有些了然又有些忧虑。
“不知道你跟他什么关系,如果是陌不相识,只是随手做好事,那我建议你别再管了。因为根据我的经验来说这个人很可能是个在地下格斗场打黑拳的。那种比赛你也听说过吧?泰国缅甸那边很流行,注重观赏性,弱化规则,拿人当牲畜用,重伤率和致死率比正规拳赛高出好几倍。”
咳嗽一声,他端过水杯润了润嗓子,靠坐在椅子上继续说道。
“而且看他这个样子,多半是受了惩罚之后私自逃出来的,在中国有没有合法身份都不好说,更别提背后也许还有合约方的人在抓捕。跟他这种人扯上关系,弄不好就是引火烧身。东南亚那边的大老板可都是有黑道背景的,心黑手狠,干出什么来都不足为奇。”
他说得没错。我虽然刚来这边不久,但对于边境附近的一些“常识”却是早有耳闻。而这医生看起来已在这边待了多年,又具有专业眼光,恐怕事实与他所说相差无几。
“知道了。等他醒了我就走。”
中年医生叹了一口气,面色复杂地站起身拍了拍我的肩膀,留下一句:“年轻人有同情心是好的,但也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。一旦出了事,最伤心的就是你的家人了。”之后便离开了。
同情心?说我吗?呵,我可不是那种瞎善良的圣母。而且说什么家人、伤心......哼,这几个词组合在一起,简直可笑得有些离奇了。
轻嗤一声,我转过脸,把目光投向床铺。
归根结底,会伸手帮一把这个陌不相识的男人的原因,恐怕是在于他长了一双过分清亮的眼睛吧。
当然,他的体型也是我所中意的,不过这都是后话了。面对着这样一个虚弱的、受伤的、脏兮兮且狼狈不堪的男人,我就是泰迪成精也难以产生出多少淫欲。
是的,没错,我是一个同性恋,而且是弯成蚊香的那种,无法同女性生物有任何亲密接触。
不过那又怎样?作为一名自由艺术家,同性恋的标签并不会为我扣分,甚至还可以省去与异性维持虚假社交关系的功夫。
在性欲上,我既不保守,也不压抑,维持着最基本的生理需求,三五不时找人发泄一下。没有情人,也没有固定炮友,仅仅是满足性欲而已。这让我感到很自由,没有负担,且十分舒适。
铁床上的男人此时仍在昏睡着,他的脸之前被护士用酒精棉擦了擦,脏污的头发拨向一边,额头露出来,显得没有那么颓唐了。
仔细看看,其实他长得还不赖。
鼻梁很高,笔直而坚挺;眉毛粗黑浓密,呈一条直线,向鬓边延伸;嘴唇有些略薄,没什么血色,但形状恰到好处;下巴不长不短,平直,线条流畅,下颌角分明。
算不上什么十足惹眼的精致面貌,但胜在五官端正,没有较大的瑕疵。若是好好收拾打扮一番,走在街上估计也会吸收不少艳羡的目光。
不过看他这幅模样,多半是没什么出去卖弄风姿的机会了,能好好活着便实属不易。
凌晨五点,我被闹钟惊醒,打着哈欠从床上爬起来,随便套了件衣服便下楼去了诊所里。
三袋药液恰好刚刚输完,病床上的男子也从昏睡中醒了过来,正愣愣地靠坐在床头发呆。
看到我进来,他好像很惊讶似的睁圆了眼睛,嘴唇开合了几下,似乎是想说些什么,可是半天没发出声音。
“烧退了吧。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?”
他眨了眨眼睛,还是没说话,不知是没听懂,还是听懂了但不知该如何回答。
反正看他的眼神和状态,我觉得他并不是个傻子或是疯子什么的,他脑袋很正常,只是好像有些迟钝。
算了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作为一个陌生人,我做得已经够仁至义尽了,还管他那么多做什么。
“医生说你胳膊腿都有伤,治不治的,你自己看着办吧。我先走了。”
挥挥手,我转身打算离去,踏步的一瞬间却感到衣角被人轻轻扯住。
干什么?赖上我了?想求我继续当冤大头?
眉头不爽地揪起,我身子未动,双手插进裤袋,单是把脸偏过去斜着眼看他。
那人睁着一双深褐色的眼睛定定的看着我,抿了一下嘴唇,而后缓慢却清晰的吐出了两个字:“谢谢。”
话毕,他松开扯住我衣角的手指,冲我深深弯下了脖颈。
好吧,我好像又错怪他了。